新闻发布会现场 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记者杨倩 摄
由文化和旅游部、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云南省文化厅、昆明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展演,将于2018年7月11日至21日在昆明举办。
“全国舞蹈展演”的前身,是创办于1980年的“全国舞蹈比赛”。从第十一届起,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性文艺评奖制度改革的有关意见》精神,“全国舞蹈比赛”取消评奖,改为展演活动。近40年来,全国舞蹈展演推出了一大批优秀舞蹈作品,发现、培养了一大批创作、表演人才,为提高我国舞蹈创作和表演水平,促进我国舞蹈艺术事业的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展演是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举办的第一次全国性舞蹈艺术活动,也是文化和旅游部组建后举办的第一次舞蹈展演活动。展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定文化自信,坚守中华文化立场,集中展示舞蹈创作特别是现实题材舞蹈作品创作近年来取得的优秀成果,力争办成“舞蹈艺术的盛会,人民群众的节日”。
自今年5月《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十二届全国舞蹈展演的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反响积极,报名踊跃。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队系统,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所属艺术院团、艺术院校共报送舞蹈节目671个,舞剧、舞蹈诗37部。经专家认真遴选,共有80个节目、5部舞剧参加此次展演,共演出20场。展演开幕演出为国家大剧院、吉林市歌舞团创作演出的舞剧《天路》,闭幕演出为一台优秀舞蹈节目晚会。
与往届相比,本届展演呈现出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现实题材舞蹈作品创作。展演在坚持多样化和丰富性的同时,围绕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这一重要时间节点,集中推出了一批反映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和人民群众奋斗实践,具有中国精神、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舞蹈作品,如反映青藏铁路建设历程的舞剧《天路》,舞蹈作品《爹娘·争吵》、《母亲的麦田》、《守在村口的娘》,等等。
二是首次将舞剧、舞蹈诗纳入展演。全国舞蹈展演自创办以来,一直以舞蹈节目的展示和竞赛为主,期间也曾纳入过小型舞剧,但没有坚持下去。本届展演积极创新,首次同时展示舞蹈节目和舞剧、舞蹈诗,目的就是坚持两手抓、两加强,推动舞蹈创作形成大小兼顾、均衡发展的格局。
三是加强理论评论,引导舞蹈创作。展演期间,组委会将组织开展“一场一评”和“一剧一评”,邀请舞蹈及相关领域的专家、艺术家前往昆明观看演出,并在每场演出的第二天举办研讨会。剧(节)目主创人员、表演人员与专家面对面,探讨参演作品的优点和不足,交流创作上的心得和体会,并对舞蹈创作观念、方法上存在的问题和创作态势进行深入剖析,从而达到澄清模糊认识、明确创作方向的目的。
四是首次组织举办巡演活动。组委会将根据展演实际情况和专家推荐意见,从参演节目中遴选一批代表当前舞蹈创作水平的作品,打造一台优秀舞蹈节目晚会,于展演结束后,在云南普洱、曲靖等地进行巡演,以发挥优秀舞蹈作品的导向和示范作用,让人民群众共享舞蹈艺术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