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专家,人们首先想到的是做学问、提建议、善分析的专业人士。
但有一类“专家”,虽无实质“官职”,但“权力”不小。
那就是招投标领域的评标评审专家。
通过打分、审定,就能最终决定谁中标、谁落选,在各地海量的公共资源交易中,这点小小“评标评审权”,往往背后牵涉的是巨大的经济利益。
当然,绝大多数专家都能依法依规履职,但总有极少数在评标评审中玩起了“猫腻”:
有的,收受贿赂,打分评审时有意“照顾”;有的,结成“小圈子”,评审时搞“互帮互助”;有的,因专家库不健全,少数专家成了“专家常委”,啥评审都他出马,容易滋生暗箱操作……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营商环境,也成为参与招投标企业心中的“痛点”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治理的“要点”。
如何规范管理好专家,防止专家“任性用权”?
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门出台《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各地公共资源管理部门都在积极探索,并出台了制度和办法。
要规范专家评标评审,营造公平公正的评标评审环境,在于以机制堵住腐败的漏洞,以科技落实执行的刚性,以管理塑造高素质的专家队伍。
归根到底,就是要建好一个“专家库”。
各地几乎都建了专家库,但这个库可不能是“样子货”,得满足几个基本条件。
第一,专家人数得够多,否则评来评去,都是一群“老面孔”,投标者猜都能猜到谁去评审,容易滋生腐败,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办法》里规定,专家总人数不得少于2000人。
第二,专家不能是“凑数”的,得有满足评标需要的专业分类,什么类别抽什么专家,分得越细,越能保证抽取时的公平公正。
第三,要能异地评标和随机抽取。也就是说,能随机抽取专家,必须是这个库的基本功能;有的标,需要异地评审时,能从外地的库抽一部分专家,越是“陌生”越能保障公平。
第四,专家库不能没人管没人问,要有负责系统运行和维护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
这些条件,都明明白白写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法》中,可以说,建好这个专家库,是规范管理评标评审专家的重要基石。
如何建好专家库?主要是“三板斧”,制度、科技、管理。
若“魔高一尺”,监管必“道高一丈”。规范的制度,永远是预防腐败的“利器”。各地要通过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间要通力配合、信息共享,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针对发现的腐败行为和漏洞,不能仅仅是一处了之,而要举一反三地从制度上“填洞补缺”,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以政府投资项目为例,曾经,一些投标者将政府投资项目视为“唐僧肉”,部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针对这些现象,有的地方通过电子“暗标”横向评审,铲除了围标串标的土壤,有效防止了明标评审过程中评标专家的倾向打分行为,加大投标人围标难度,降低投标人串标可能性。
在执行层面,科技是我们的好帮手。尽可能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专家库平台系统就是核心。通过建好这个平台,可以实现随机抽取专家、“双盲”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有的地方还开发出“评分畸高畸低预警系统”,一旦发现不合理的分数,能向管理者预警提示,利用智能化技术解决专家在评标评审中随意打分、意向打分等问题。
在监管层面,要落实严进严管。明确专家“能进也能出”,该黄牌的黄牌、该红牌的红牌。针对专家在评标评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等问题,采取暂停评标、清退出库、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或评审机构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评标评审等处理措施。同时,通报专家工作单位、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监察机关,对违规行为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评标评审专家,本是招投标领域的“专业裁判”,唯有从专家库建设和制度、科技、监管等方面综合施策,才能杜绝“黑哨”,营造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天朗气清、公平公正的环境。(王弘毅)
来源: 安徽日报 作者: 王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