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有一些经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但从来没有中标、成交过,也没有接过任何项目或订单,却运营得风生水起。深挖细查起来,这些供应商绝大多数是专门靠陪标、串标来赚取“出场费”,而且这种现象屡见不鲜。财政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库〔2023〕28号)以来,各地陆续对这种“标王”“陪标专业户”进行了大规模的治理行动。那么,陪标属于串通投标吗?围标、串标、陪标又有什么区别呢?
围标、陪标和串标含义有所区别。围标是指投标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通过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协商投标产品等手段,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陪标是指有些投标供应商并不真正意在中标,而是作为“陪衬”参与投标,确保另一特定供应商中标。而串标即串通投标,指投标供应商之间,或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之间相互串通的行为。
“围标和陪标都涉及投标供应商不正当协同,通过不正当手段影响采购结果。而串标是投标供应商之间或投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其中的一方或多方之间的相互串通行为。”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公为良介绍,围标和陪标是日常口语说法,属于串通投标行为,且非常隐蔽,只能通过蛛丝马迹找出事实依据来认定。
例如,某市发布的政府采购违法问题案例中提到,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中,A供应商和B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由李女士的主管授意李女士编制,李女士曾为A供应商员工。财政部门经深入调查,认定A供应商和B供应商在参与上述项目的采购活动中,确实存在串通的违法情形。该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表示,几家供应商约定共同参与某一政府采购项目,且就投标策略达成一致,以实现某一供应商中标,其他供应商“陪标”的目的,属于串通投标行为。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崔卫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