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类 采购公开招标(招商)标书
一、招标单位概述:重庆市富丰水泥集团和重庆华林水泥集团于去年底强强联合后,已具有300万吨水泥年生产能力。近期富丰水泥集团又开工建设一条年产200万吨水泥生产线,需求各种型号
的耐火材料类,寻求有合格资质、有供应能力、服务周到的厂商长期共同合作,前来投标和洽谈。
二、投标人基本概况
1、投标人名称:
2、详细地址:
3、经营范围:
4、法人代表:
5、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6、企业的主要概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均为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2、注册资金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3、产品荣誉证书(不针对全部标的物)。
(2)近3年生产同类产品生产的业绩。
(3)能证明投标人资质、能力、信誉、财务状况等其他资料。
二、投标事项
(一) 标的物:1200T/日,3200T/日 龙潭干法旋窑耐火材料类
〈篦冷机,窑头、窑尾,预热器〉
1、投标日“标的物”价格:
(请附价格一览表或厂家价格表为基础浮动)
2、“标的物”生产厂家(或品牌):
3、投标人应为厂家直销或一级代理商。(请提供证明材料)
4、履约保证金:
为表示投标人有完全的履约能力和对产品质量的承诺,投标人愿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三、质量及服务要求
1、中标人必须保证发标人生产经营所需,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若产品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中标人应承担由此给发标人造成的损失。
2、中标人保证按发标人生产需求供应。
四、结算方式:
1、发标人承诺:与中标人发生的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或另行约定);
2、支付方式:发标人原则上不以现金形式支付货款,以支票或电汇方式结算。
五、违约责任:
1、中标人中标后不按照中标时承诺的条件与发标人签订合同。属违约行为,缴纳的竞标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处理,不予退还。
2、中标人未完全、充分履行合同,给发标人造成损失应承担直接和间接损失,发标人并可终止履行与之签署的合同。
六、特别申明:
1、投标人承诺在本标书中填写的内容是真实有效的,若有虚假表述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中标人在中标后十日内与发标人签订正式合同书,超期则按第五条第1款履行;
3、投标截止日期:二○○八年十月十五日。
七、招标文件领取及回函地址:
标书投递方式:1、信函邮寄;
2、电子邮件;
3、直接送达。
重庆市江北区北部新区星光大道60号金星19楼
联系人:汤静 电话:023-63118730 60805870
邮编:401121
邮箱:sally760128@126.com
投标人(签章):
二○○八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