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成立全省首个政采行政裁决辅助机构纪实
近日,鑫常生电脑销售有限公司经理张丽娟欣然接受了黑龙江省鸡西市一家新成立部门的调解,撤销了举报,并准备签署《政府采购调解协议书》。张丽娟对记者说:“国家的政策我们要理解和支持。”
这家新部门就是在5月31日挂牌成立的黑龙江省鸡西市政府采购投诉调解处理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这是全省首个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辅助机构。
“调解中心的成立基于保障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鸡西市财政局局长宫恩威说。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鸡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逐步推进,企业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通过举报、质疑、投诉维护自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正当权益,这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利益。但这其中不乏供应商不理解政策而乱投诉、未中标供应商为泄私愤故意投诉等现象,导致政府采购举报、投诉案件不断上升,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分身乏术,财政部门内部人员力量不能适应快速增长的举报和投诉处理需要。基于此,为进一步给当地市场主体创造更加畅通的维权途径,解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双手”,让他们把更多精力投身于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等其他方面的工作,调解中心应运而生。
调解中心专门承担政府采购活动举报、投诉的调解、处理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行政辅助工作,通过建立约谈调解等非强制化解纠纷新模式,迅速、便捷、有效地消除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地维护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自调解中心5月31日成立以来,已成功化解举报纠纷2起,参与投诉案件调查并作出行政裁决1次。
作为调解中心成立的受益者之一,张丽娟深有感触,她说:“很多时候,我们只是站在自己的经济利益角度想问题,没有考虑到国家政策,盲目地举报给当地财政部门添了不少麻烦,通过调解,我们理解了国家政策的重要性。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向我们介绍了框架协议采购这一新模式,我们下一步准备向这方面迈进。”
“为了张丽娟的这次举报,调解中心召开了两次调解会,仅花费1天时间,就成功化解了纠纷。”鸡西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伟东告诉记者,一旦有企业进行政府采购举报或投诉,调解中心就会启动调解程序,调解成功的,企业撤销举报或投诉,签署调解协议书,财政部门将结果进行公示;调解不成功的,由财政部门作出最终的行政裁决并公示。
跟随王伟东的解说,记者打开了鸡西市政府采购网。网站显示,针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永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鑫医疗)关于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举报,调解中心已成功化解纠纷,永鑫医疗已知晓,20%的价格扣除优惠已执行了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意撤销举报。另外,网站还在6月15日发布了一份行政裁决文书,认定四川省成都市美耐通建材有限公司的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通过调解中心,有些举报和投诉的矛盾可以在初期化解掉,不用上升到行政裁决,这大大节约了行政成本,也保障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薄祥艳表示。
勇立潮头,鸡西敢为人先,争做时代“弄潮儿”。记者了解到,2018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指出“行政裁决具有效率高、成本低、专业性强、程序简便的特点”,要切实履行裁决职责,重点做好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等方面的行政裁决工作。2019年9月,“政府采购投诉处理”被列入国务院第一批部门行政裁决事项。2020年1月,财政部发布《关于确定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的通知》,明确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深圳市作为第一批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鸡西继3个试点城市之后,在全国率先“试水”,成立政府采购行政裁决辅助机构,通过调解将矛盾纠纷止于萌芽,推进政府采购执法向柔性化、规范化、法制化发展。
鸡西市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正处在不断探索阶段,宫恩威表示,今后,市财政局将继续秉承“依法依规、权责对等、公平公正、简便高效”的服务宗旨,加强政府采购纠纷调解和行政裁决的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政府采购裁决与调解并行的工作机制,将属于调解范畴的矛盾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初期,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洁净的蓝天上,飘着朵朵白云,伴着鸡西清爽的夏风,张丽娟签署了《政府采购调解协议书》,她相信鸡西的营商环境定能像拂面的微风般清清爽爽。(记者 杨文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