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纪委监委聚焦信访举报反映的热点难点、群众关切问题,建立及时移送、跟踪督办机制,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合理诉求,并推动职能部门积极履职,深化治理,推动“查改治”有机结合。
日前,市纪委监委接到一封实名举报信访件,反映某产业园项目招标候选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仍通过了资格审查并进入中标候选单位之列,信访人要求市纪委监委严查相关单位履职情况。
宜都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欧瑜骞介绍:“收到该信访件后,我们及时将其移交至市住建局处理,同时派出第四纪检监察组共同跟进督办、压实办理责任。我们对问题进行了研判分析,形成疑点清单,要求市住建局查清事实、剖析问题根源,推动群众诉求及时解决、源头化解。”
市住建局调查表明,信访人提到的中标候选单位在资格预审时并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但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评标开始前的投标资料筹备期间,其因在外地涉案,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其在资格变化后没有主动提出自己的资格条件变化情况,因此在评标过程中仍沿用其资格复审时的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导致其进入中标候选单位之列。
宜都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股股长李匆对此作出说明:“按照招投标流程规范,资格预审结束后到开标评标前,如果投标单位没有主动声明自己资格条件变化,一般不会在评标前进行再次复审。从程序上我们的操作是合规的,但进一步分析反思,我们发现目前的信用核查机制确实还有不完善,因为资格预审至开标评标间隔期较长,很可能会出现投标单位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故且未按要求向招标人声明的情况,一旦这类单位被列为中标候选人,在定标后再次复审其资格,发现不合格,就浪费了前期工作,因此,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信用信息复核机制。”
该机制明确要求,在招标文件中注明实行资格预审的项目在开标前对投标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复查,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查询中标候选人的信用信息,将查询结果纳入定标要素,在组建定标委员会时,将开标前的信用查询结果作为定标时的重点要素,并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备查。
宜都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欧瑜骞表示:“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今年以来,宜都市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对业务范围外重点信访事项持续跟踪督办,共收到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29件,推动问题按期办结率100%。群众诉求无小事,我们将继续聚焦群众诉求,回应群众的疑问与期待。”(宜都融媒记者 熊婷婷)
来源:宜都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