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忘了”回避 废了一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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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09日
南都讯 记者陈宇 乐从镇计划引入一套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并为此进行了招投标,但由于有人发现评标专家中的一人违反了回避原则,导致该项目投标作废并重新招标。对此,本来中标的两个单位提起了投诉,日前,顺德财税局驳回了两个原中标单位的投诉。
公开评标 两公司联合获项目
今年8月12日,“乐从镇智慧交通(智能停车管理)项目系统建设及移动运营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在佛山新城(乐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评标。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从省专家库随机抽取六位专家及一位采购人代表组成。在当日的投标中,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综合发展公司组成的投标联合体获得了该项目。
据了解,该项目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引入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管理理念,提高乐从镇路面停车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停车位的智能管理,快速掌握车位动态信息和区域分布,帮助快速引导车主到空闲停车位,实现路面停车的自助收费管理。该项目也将建设成为智慧乐从的重点示范项目。
其他投标者投诉:与评委有过合作
评标次日,交易中心收到了投标人深圳市新视达视讯工程有限公司和易泊(广州)停车系统有限公司的联合书面反映材料,称在评审过程中的演示环节,易泊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其中一位评委张某与易泊公司有过商业合作,并提供了合作意向书等证明材料。
交易中心收到情况反映后,分别约谈了易泊公司人员及专家张某。交易中心首先确认了联合投诉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属实,且张某与易泊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真实存在。经交易中心核实,易泊公司与张某的合作协议是2014年3月份在乐从签订的,但双方在签订合作意向书后,并无进一步的深入合作,合作意向目前已经终止且双方无资金往来。交易中心称,张某本人属于疏忽大意没有主动提出申请回避。
在随后的9月9日,该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在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该项目废标公示,并决定重新招标。
中标公司投诉 请求撤销废标公示
项目被废标,中标的银江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市政工程维修综合发展公司(以下称市政公司)不乐意了,他们分别于10月29日对事件提起了投诉,投诉对象包括:招标有限公司、乐从智慧城镇发展中心、乐从镇经济和科技促进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乐从分局、乐从镇财政局、佛山新城(乐从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这几家与事件相关联的单位。他们认为,对该项目公告作废标处理并决定重新招标,既无事实根据也无法律依据,请求撤销该项目废标公示,停止重新招标活动,公告原评标结果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及赔偿损失。
负责处理此次投诉的顺德区财税局进行调查取证后认为,项目评委之一的张某与易泊公司均确认曾签署过合作意向书,已经形成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利害关系,属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依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而该专家未回避,可能影响评审结果,根据相关规定应予废标。
据悉,顺德财税局驳回了两个原中标单位的投诉。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