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种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应由几人组成?
https://scbid.com
发布日期:2017年01月19日
问题:公开招标的货物采购项目,标的额30万元,但没有超过当地政府采购目录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评委数量是几人,可以是3个吗?
徐舟:30万元的项目,没有达到当地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如果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等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那么应当执行74号令的规定,评审小组成员为3人即可。但是,如果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根据现行政府采购法规,这种做法是允许的),那就应当遵守18号令的规定,根据18号令规定, 300万元以下的项目,评标委员会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
问题:超过公开数额出现特殊情形,报批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这时评委应为几人?3个行吗?
徐舟:根据74号令规定,如果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但项目预算金额达到或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话,评审小组应该是5人以上单数。如果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评审小组可以是3人,实践当中一般是2个评审专家加1个采购人代表。(作者:董莹整理)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