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全方位全流程加强重点生态工程招投标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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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0日
2月17日,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强化“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的若干规定(试行)》,全方位、全流程加强“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招投标监管,助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高质量推进。
《规定》要求严格遵循法定招标程序,迅速启动项目前期工作,以国家规定标准文本和“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施工、监理、设计项目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依据,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科学设置资质和业绩要求编制招标文件。采取审查制、集体决策制,推行电子化交易、复核资料、履约谈话、出具承诺、明确指标、强化责任、现场监管等措施规定,着重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规定》提出林草项目单位与招标代理机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签订详细合同备案,从业务流程、文件编制、服务效率等方面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评价,持续完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机制。实行评标专家终身负责制,建立专家信用档案,推广网络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专家资源共享。规范评标场所管理,评标过程封闭可追溯等规定要求,切实强化评标专家管理。
《规定》提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定期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全面审查招投标程序、资金流向和合同执行情况,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投标行为,营造良好监督氛围,大力强化协同监督管理。(记者 叶文娟)
来源:青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