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治理串通投标研究是一项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本网编辑部非常荣幸的得到了由《治理串通投标研究》作者丁贵桥同志为本网独家撰写的《串通投标案例系列分析》文章,本网从五月五日起在本栏目连载该系列文章以飨关心招投标活动的同行朋友们,为促进健康的招投标活动环境做出有益的贡献。
纵向串通投标案例分析
作者:丁贵桥
纵向串通投标是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中标成功率非常高,因而为许多串通投标人的首选方式,其危害性非常大,以下是纵向串通投标案例分析。
案情如下:
重庆市但某某犯行贿罪、串通投标罪。2011年,被告人但某某通过他人介绍认识时任某技术职业学院D院长。2011年至2017年期间,但x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某技术职业学院采购设备过程中,请托D院长以及先后担任学院总务处主任、基建后勤处L副处长,多次以本人经营的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名义在某学院采购项目中中标或者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为感谢D院长、L副处长提供的帮助,但某某分多次送给D院长76万元,送给L副处长5.4万元。
2015年至2016年初,经D院长授意,被告人但某某与L副处长串通,由L副处长向但某某提供了某学院拟采购的食品专业实训室设备及建筑专业实训基地设备的名称、技术参数等信息,并采纳但某某对部分技术参数的修改意见制作招标文件。后某学院委托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前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但某某借用TX公司的名义,并使用其实际控制的JX公司的名义,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投标,后TX公司中标,中标项目金额为3205801元。
2016年,经XX院长授意,被告人但某某与xx副处长串通,由其向但某某提供了某学院拟采购的模拟消防实验室、消防培训设备、模拟教学设备等的名称、技术参数等信息,并采纳但某某对部分技术参数的修改意见制作招标文书。后某学院委托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前述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但某某使用其实际控制的HX公司、JX公司的名义对该采购项目进行投标,后HX公司中标,中标项目金额为274.5万元。
中国裁判文书网(2020)渝01刑终182号
此案分析说明如下:
a.通过行贿买通招标单位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从而获得中标资格,谋求不正当利益,是众多纵向串通投标者惯用的手法,通常有较大的成功率。
b.招标人为了使行贿者中标,通常的办法是定向招标,采纳串通投标人对部分技术参数的修改意见制作招标文件,然后实施所谓公开招标。
c.招标人向投标人事先提供拟采购的模拟消防实验室、消防培训设备、模拟教学设备的技术参数等信息,并采纳串通投标人对部分技术参数的修改意见来制作招标文书,使串通投标人能够精确投标。这说明解决招标文件的排他性问题,是治理串通投标一个重要方面的工作。
——本案例引用于《治理串通投标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天猫网)第一章。
作者简介:
丁贵桥——1956年9月生,湖北省孝感市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英山县副县长,湖北省乡镇企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随州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主要著作有:《治理串通投标研究》、《创新招投标管理体制》、《企业兴衰纵横谈》(财资中国2020年度好书奖)、《乡镇企业经济学》(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乡镇企业统计》、《贫困地区开发模式探讨》等,在国家、省级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研究方向: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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