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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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6日
项目名称: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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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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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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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1-09-10
成农办〔2010〕67号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
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要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实现追赶型跨越式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国领先”的工作目标,充分运用深化实施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成果,建立农业服务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先进技术直接到人的运行机制,完善专家队伍、示范片建设、技术物化补贴等工作措施,打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民稳定增产增收,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在中远郊14个区(市)县实施市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每县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培育科技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150 户,辐射带动农户3000户(见附表)。全市培育科技示范户2100户,辐射带动农户4.2万户。
二、工作措施
(一)组建技术专家队伍。要按照项目确定的重点产业,公开招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组建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要充分发挥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及广大科技人员参与竞聘。
(二)确定科技示范户。采取农民自愿申报、村民小组推荐、乡镇统一评议和张榜公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方式遴选科技示范户。要建立示范户档案,加强对示范户的管理,对难以承担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户要及时进行调整。
科技示范户的条件:热爱农业,立志务农;家庭中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2个(含)以上,至少有1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热衷农业科学技术,种养业水平较高,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在当地有影响力;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
(三)抓好示范片建设。要以示范户为基础建立示范片,让技术指导员不出乡镇、农民不出村组,就能看到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示与示范。
(四)确保技术到位。技术指导员根据农户和农时季节的实际,入户指导全年化。一是技术指导入户,二是技术培训入户,三是信息服务入户,四是物化补贴入户,五是手册入户。技术指导员要采用“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方法,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并按要求填写好《技术指导员手册》。
(五)做好物化补贴。采取向科技示范农户直接发放农资实物形式,每户200元的物化补贴,鼓励他们按技术要求做好农业生产和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周边农户依靠农业科技发展生产。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由各区(市)县农发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把技术员落实到户,加强督促检查,保质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区(市)县配套项目资金5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示范户“物化”补贴,1万元用于示范户和带动户的培训,1万元用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项目组装、技术指导员培训和交通补贴等。加强配套经费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资金用于农业科技入户工作。三是项目进度。第一阶段:2010年3-4月,前期准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遴选示范户和技术指导员。第二阶段:2010年4-11月,具体实施。物化补贴到位,技术指导人员联系农户,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培养科技示范户,开展科技培训指导服务。第三阶段:2010年12月,总结验收。
各区(市)县4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示范户花名册和技术指导员以电子文档报市农委科教体系处。
附件: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目标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来源:成都农业信息网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
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工作要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和实现追赶型跨越式现代农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全国领先”的工作目标,充分运用深化实施农村工作“四大基础工程”的成果,建立农业服务人员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先进技术直接到人的运行机制,完善专家队伍、示范片建设、技术物化补贴等工作措施,打牢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促进农民稳定增产增收,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今年在中远郊14个区(市)县实施市级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每县结合当地主导产业培育科技示范户(以下简称“示范户”)150 户,辐射带动农户3000户(见附表)。全市培育科技示范户2100户,辐射带动农户4.2万户。
二、工作措施
(一)组建技术专家队伍。要按照项目确定的重点产业,公开招聘技术指导单位和技术指导员,组建科技入户工程专家组。要充分发挥基层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的骨干作用,积极鼓励和支持农业科研、教学、推广等单位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及广大科技人员参与竞聘。
(二)确定科技示范户。采取农民自愿申报、村民小组推荐、乡镇统一评议和张榜公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方式遴选科技示范户。要建立示范户档案,加强对示范户的管理,对难以承担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示范户要及时进行调整。
科技示范户的条件:热爱农业,立志务农;家庭中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2个(含)以上,至少有1人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上;热衷农业科学技术,种养业水平较高,生产经营规模较大,在当地有影响力;拥护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明礼诚信,遵纪守法,群众公认,乐于帮助和带动周边农户依靠科技发展生产。
(三)抓好示范片建设。要以示范户为基础建立示范片,让技术指导员不出乡镇、农民不出村组,就能看到新品种、新技术的展示与示范。
(四)确保技术到位。技术指导员根据农户和农时季节的实际,入户指导全年化。一是技术指导入户,二是技术培训入户,三是信息服务入户,四是物化补贴入户,五是手册入户。技术指导员要采用“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指导方法,做到关键环节主动入户,突发事件及时入户,技术咨询随时入户,并按要求填写好《技术指导员手册》。
(五)做好物化补贴。采取向科技示范农户直接发放农资实物形式,每户200元的物化补贴,鼓励他们按技术要求做好农业生产和示范带动作用,指导周边农户依靠农业科技发展生产。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由各区(市)县农发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技术指导小组,把技术员落实到户,加强督促检查,保质按时完成任务。二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各区(市)县配套项目资金5万元,其中:3万元用于示范户“物化”补贴,1万元用于示范户和带动户的培训,1万元用于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项目组装、技术指导员培训和交通补贴等。加强配套经费监管,做到专款专用,确保农业科技入户工程资金用于农业科技入户工作。三是项目进度。第一阶段:2010年3-4月,前期准备,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遴选示范户和技术指导员。第二阶段:2010年4-11月,具体实施。物化补贴到位,技术指导人员联系农户,深入农业生产一线,培养科技示范户,开展科技培训指导服务。第三阶段:2010年12月,总结验收。
各区(市)县4月25日前将项目实施方案、示范户花名册和技术指导员以电子文档报市农委科教体系处。
附件:2010年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目标任务表
二〇一〇年四月九日
来源:成都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