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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11-09-10
今天(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主办的200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在成都召开。据悉,这是系列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的第三次,前两次会议在国内外均产生了较大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刘玉顺、欧盟派驻中国和蒙古的公使衔参赞Michael Pulch博士等到会致辞。
万鄂湘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要着重在四个方面争取新的进展。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部署和安排,积极采取各项措施,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环境。二是继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盗版等严重侵权行为,大力降低维权成本,大幅提高侵权代价,有效遏制侵权行为。三是探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深入开展设置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专门知识产权法庭的试点和探索;研究建立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实现知识产权确权程序与侵权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积极推动专利和商标确权、授权程序的简化,研究专利无效审理和商标评审机构向准司法机构转变的问题。四是继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工作。当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进行专利侵权判定标准和反垄断民事诉讼问题的司法解释起草工作。
未来几年,最高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有关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专家证人、技术调查、诉前临时措施等诉讼制度。
来自印度、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和台北智慧财产法院的资深法官、专家教授以及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企业界代表等100多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将围绕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制度、专利的司法保护、专利与标准(包括反垄断问题)、互联网领域的著作权保护等热点问题进行研讨。
(来源:中国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