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制度从试点到现阶段的全面展开已历经十余年。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正处在关键时期,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在政府采购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全面、充分、完整地理解和把握其实质和内涵,紧紧抓住政府采购制度科学发展的“支点”,以扩展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为推手;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作为政府采购科学发展为主线,以改革创新的思维破解现阶段阻碍政府采购制度政策进程的突出矛盾和实际难题,推动政府采购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当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问题。
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
笔者认为,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必须加强对政府采购科学发展观理论体系的深入研究和领会,不断增强把握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要重视加强调研,准确掌握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着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在政府采购制度面临转折时期,政府采购各当事人要强化忧患意识、强化机遇意识、强化发展意识,从而以思路创新推进工作的创新,以理念的突破推进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
建立科学发展新机制
政府采购制度当前存在法律法规不甚协调、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畅、交易成本较高等突出问题。
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高效顺畅的运行机制、权威的管理和约束机制,通过严格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政府采购制度落到实处;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培养、总结、推广、奖励政府采购改革的先进典型,以典型示范促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解决制约发展突出问题
要实现政府采购科学发展,必须紧密联系实际,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这一要务,及时调整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思维,更新与科学发展不符合的观念,解决与科学发展相违背的突出问题。当前,政府采购科学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有:
与快速发展势头不适应 这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县(市)一级政府采购工作因机构、人员配备所限,尚未全面实现“管采”分离;部分采购人反映政府采购周期长、效率低、质次价格高等问题时有发生;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尚未全面推动贯彻到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政府采购尚未从单一反腐倡廉的管理目标向政策目标转变。
存在几种“不到位” 主要反映在监管措施手段不到位、代理机构服务质量不到位、采购人守法意识不到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不到位、供应商履约诚信建设不到位、评审专家恪守独立、客观评审原则不到位等方面。
存在几个“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尤其是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的《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千呼万唤不出来;此外,采购人和供应商最为关心的问题首先是关系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展的问题,涉及到从业人员作风的问题。有的问题涉及到法律法规体制机制,必须坚持实事求事、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必须有计划性、时间性、提出分期解决的方案,要从最紧迫、从眼前事、从能解决的事情入手,干一件成一件,让广大政府采购人、供应商“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带来的变化。因此,政府采购要在科学发展的轨迹中,突破创新的障碍,解决矛盾、问题,以扩大内需为契机,实现政府采购规模、范围双增长。
增强服务发展新本领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要强化政治思想、法律法规和业务学习,端正服务意识和观念、注重知识的积累和更新,不断夯实服务的本领和功底,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