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名牌建设战略拉开了帷幕。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不久前制定颁发了《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方案的主导思想就是依托名牌和区域品牌,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形成一批规模大、效益好、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甚至千亿元的企业和产业集群。在同等条件下,被列入“千百亿名牌培育工程”的企业将享受到“七优先”待遇,其中颇受政府采购领域关注的一条是:优先将产品作为政府采购商品。政府采购也成为服务名牌战略的有利武器。
其实,在政采服务名牌战略的实践中,广东并不是第一个。去年5月,河北省为加速名牌战略实施,曾出台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其中指出河北名牌企业在参与政府采购、申请特许经营权、资质等级评定和招投标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湖北省政府也曾规定,省级和省级以上名牌产品及国家免检产品,将被优先列入各级政府采购目录,实行政府首购和订购制度。
在“品牌建省”、“质量兴省”的名牌建设思潮下,各个省市都对名牌产品、名牌企业给予了特别的眷顾。为鼓励企业积极实施名牌发展战略,各地的奖励措施也是层出不穷。湖北省级财政将每年预算安排1亿元,建立精品名牌发展专项资金,对新获得中国名牌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免检产品、出口免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的奖励。杭州市为加快名牌产品培育,也曾下文,对新确认为“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杭州名牌”产品的企业,由市政府进行奖励。其中,“中国名牌”产品奖励50万元,“浙江名牌”产品奖励6万元,“杭州名牌”产品奖励2万元。
实施名牌战略,企业自身的主体作用自然是重中之重,政府的政策扶持也是关键环节。笔者认为,在政策扶持方面,在奖励措施之外,还需要开辟更多的途径。把服务名牌战略纳入政府采购领域就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从企业运营角度来说,给几十万、上百万的奖励远远没有一个可以缓解它销售压力的政策来得更实惠。
各地在加强区域名牌建设的同时,可以尽快完善各地与之相配套的政府采购名牌建设促进方案,就辖区内的名牌企业、产品在政府采购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府采购名牌建设促进方案需要有细化的目录作为指导。各省、市可以就自己的名牌企业、产品进行统筹,并出台细化的优惠方案。如被纳入“世界名牌”的企业或产品,在当地政府采购环节如何优惠;被纳入“中国名牌”的企业或产品,在当地政府采购环节如何优惠;而被纳入“省名牌”和“市名牌”的企业或产品在当地政府采购环节又该如何优惠等等。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