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是贯彻国家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工作有序进行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是使各项权力得到约束、制衡和监督,政府采购执行得到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发展的保证。
抓好内部控制环境建设
任何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控制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之中,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其他控制能否实施及实施的效果。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可以增强特定控制的有效性,反之,内部控制环境比较差会削弱特定控制的有效性。笔者认为,要建立健全适应政府采购特点的内部控制环境,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建立供应商诚信制度 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活动重要当事人之一,政府采购活动离不开供应商的参与,因此,加强供应商管理是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环境的重要方面。具体来说,建立供应商诚信制度,一方面要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规定供应商准入政府采购市场的资格和条件,制定供应商资格申报、审查、认定管理办法,对供应商准入资格进行审批、备案、年检;另一方面,要建立供应商信息库,做好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记录,建立健全其经营业绩考核资料,并定期将记录及考核资料汇总报送管理机构,以便对其进行全面监督。
加强采购从业人员管理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范围和领域的延伸,政府采购需要大量的既精通招标投标、合同签定、法律、市场,又了解机电、建筑等行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一方面,要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实行准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专业素质,保证政府采购的质量,坚决把一些不符合代理资质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摒除在政府采购市场之外;另一方面,还要建立专家信息库,加强对行业专家的管理,不仅要建立定期联络制度,为专家寄发学习资料,让专家及时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的相关知识和工作动态,而且还要建立针对专家能力的考核制度,包括对专家工作态度、专业水平、分析表达能力和有无违纪违规行为等的考核,保证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质量。
加快法律体系建设 政府采购是依法采购,法律是基础,因此必须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特别是与《政府采购法》配套的政府采购程序管理、采购文件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管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人员专业岗位任职要求、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等方面的单行办法或具体规定的建设。同时,做好《政府采购法》与相关法律的衔接,相互协调,互为补充,为政府采购市场的规范运行提供法律保障。
完善政府采购会计系统
政府采购会计系统,是指为汇总、分析、分类、记录、报告政府采购交易活动而建立的方法和记录。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会计制度,全面反映政府采购价值运动和实物运动,反映政府采购效率,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政府采购会计管理体系 包括建立岗位责任制度、账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原始记录管理制度、验收清查制度、采购活动审批制度、绩效分析制度等,以避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失误。
建立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制度 这一措施旨于保证采购文件资料真实完整、安全保密,为政府采购的统计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接受监督检查、处理纠纷、制定相关政策等工作提供客观依据。管理制度应包括档案要有专职人员或部门负责,要建立档案审核、立卷、归档、贮存和管理等内容。同时,应建立借阅制度,明确保管期限;建立归档、保存和销毁的规范程序等。
规范政府采购控制程序
政府采购控制程序,是由为合理保证政府采购目标实现而建立的政策和程序组成。它既可应用于政府采购的某项交易活动,也可以融合应用于控制环境或会计系统的特定组成部分。
笔者以为,政府采购控制程序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有效的政府采购流程 一方面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应有交易授权、有相关主管人员签字;另一方面,采购与审批、询价与确定供应商、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批、采购与验收、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应适当分离,以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划清政府职能界限 具体包括政策制定、预算编制、执行采购计划、监督、验收等职能的界线,形成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即财政部门负责采购计划的审批、监督检查和政府采购市场准入,但不直接参与具体采购事务,其中监督检查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管理、受理供应商投诉、审查供应商准入资格等;政府采购机关负责管理和组织采购工作,但无权支付货款;采购单位负责验收货物;财政部门国库支付采购资金。
完善预算编制程序 政府采购预算是“源头”控制的重要内容,在财政预算和采购单位之间应建立复核制度,完善预算编制程序。每一财政年度终了时,财政部门会同总预算、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银行及预算单位之间定期对帐。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