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目标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这些目标和政府采购在诸多方面都是一致的。首先是公平正义,这和政府采购的“阳光原则”、公平诚信完全一致。二是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与政府采购在实行宏观调控、救助困难群体、支持地区发展、支持“三农”发展、建立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上都是一致的。三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与政府采购大力倡导优先采购环保、节能产品是一致的。笔者认为:构建和谐政府采购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公平、公开是和谐政采的基础
贯彻政府采购具有的“公正、公平”精神,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并支持自由竞争,服务于和谐社会构建和经济建设。加强法规和制度落实,扩大采购规模,将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行为纳入政府采购。疏通媒体和公众参与渠道,公开招、投标信息,使作为纳税人的公众最广泛地参与监督。
兼顾各方利益是主要内容
对于政府采购执行机构来说,一方面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办理具体采购事宜,要充分体现采购单位的采购需求;另一方面,又必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办事,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同时接受供应商的监督甚至质疑和投诉。
对采购单位的需求特别是特殊需求,采购执行机构应认真进行市场调研和需求分析,拟定采购方案、确定采购方式、制作采购文件,必要时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和谐采购不等于一团和气的采购,采购执行机构必须按照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认真操作,恪守客观公正的立场,否则会诱发各种矛盾和冲突。
同时,要客观公正地处理好供应商的质疑和投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很容易发生一些矛盾甚至产生纠纷。
一是要及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并对投诉的供应商作出书面交代;二是要明确告知投诉的供应商,如果他们对投诉处理决定不满,还可有申请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三是要向其他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进行通报,以进一步公示、公开政府采购行为;四是在发生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之时,还必须要向社会各有关方面进行通报,更加广泛地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制度是和谐政采的保障
构建和谐的政府采购离不开和谐的外部环境。应建立完善一系列的工作制度,如申报制度、审批制度、专家库管理制度、中标供应商跟踪问效制度、政府采购审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制度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查,和谐发展。通过制度来倡导和谐、创建和谐、保证和谐。
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应严格遵循《政府采购法》,并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操作完备、运作严密的制度框架来理顺集采机构体制,为营造和谐的大环境夯实基础。
提倡人性化服务是手段
政府采购工作一线的同志要彻底转化观念,建立“三位一体”的政府采购服务体系。
“三位一体”是指以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执行机构相互服务为基点,形成一个完整、统一、积极向上的服务体系,在服务体系中,任何一方的服务效果都严重影响着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和质量。因而,作为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必须转化观念,树立服务意识,学习政府采购服务本领,提高服务水平。
作为监管机构要改变官本位思想,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做到减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主动深入到采购执行机构、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之中宣传政府采购制度,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为构建和谐的政府采购运作机制提供有力的保障。
总之,构建和谐政府采购应充分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应充分兼顾政府采购各方面的合法利益,应大力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作风建设,应大力倡导优先购买环保、节能产品,为和谐政采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