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是党的十七大的思想精髓,也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作为政府采购工作本身而言,也要追求和谐,可以说,和谐是政府采购的基础。
人与自然和谐是政采的调控目标
地球是我们赖以生存所必须的环境,政府采购在节能、环保等方面,本身就是造福人类,保护环境的重要举措。应认真落实国家强制性采购政策,对节能强制性认证范围以外的产品说“不”,对于节能清单内的鼓励类节能产品,落实好加分措施,搞好支持,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
同时,也要搞好节能和环保政策的配合,形成最佳融合点,不能因为节能而影响环境,影响绿色。换言之,节能设施的使用也有可能影响到环境,前期即便节能,后期环保排放的高耗能也是不可取的。
另外,要加大清洁能源及节能产品推广利用力度,在节能灯推广、太阳能加热、光伏发电、海水循环空调、节能建筑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如德国等发达国家均有较好的表现,也是政府采购扶持的方向。
物有所值是政采最大的和谐
在法律框架下,兼顾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实现三者的和谐统一是实现物有所值原则的最好体现。
一是,公开招标应作为主要采购方式,许多发达国家,如英国和新加坡,将物有所值作为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它们的经验表明,实现物有所值最好的办法就是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离不开市场竞争,竞争越充分,效益越明显。
二是,完善和健全供应商管理机制。规范管理供应商资格,对经营资格、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技术实力、信用等级等进行专门的审查与考核。建立对违规供应商的处罚制度。对那些不遵循法律规定、不恪守信用的供应商,会同采购人给予相应处罚,包括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对其处以罚款,建立黑名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违法、违规供应商的名单及其行为,并记录在案。同时,对于诚实守信的优秀供应商,实行查询储备库制度。
三是,在评标办法上做足文章。科学的评标办法如同用人机制一样,好的用人机制可以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同样,好的评标办法,也可以使好的产品脱颖而出。从某种程度讲,评标办法的优劣直接决定着评标结果。如产品在技术方案、维护保养、售后服务等分值的设定上,应统筹兼顾,既立足现在,又应着眼于长远。
四是,加强采购信息管理。通过公开发布信息,可以使尽可能多的供应商在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下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促进供应商之间的平等竞争,从而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的目的。
参与主体和谐是决定性因素
首先,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对内,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风险意识,自觉遵守采购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自觉做到监管与服务的灵活统一;加强职业道德约束和道德培训;完善内控机制,落实AB角工作制度,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对外,加强对采购人和中介机构的监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采购相关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其次,建立严格的专家评审制度、验收制度和信息反馈制度。严格评标专家资格准入制度,增强评标专家的执业道德和水平。落实验收评估制度,实行采购人自行验收与委托权威部门专业验收相结合,增强验收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时,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制度,对所采购产品的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不定期的进行搜集、整理,为后续采购工作提供指导借鉴。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