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政府采购面的不断扩大和微宏观形势的调控力度之纵深向前推进,新的采购理念正在形成,前瞻化和科学超越性等也正在溶入政府采购领域的各个方面,并将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笔者现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出以下六点建议,以供参考。
对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存在主要问题之建议。决策还欠科学和理性化。采购在科学决策方面应充分突出理性化概念,否则,就容易存在大量“求业绩”、“追政绩”、“送人情”和“权力式”成份;有些采购决策的形成缺乏科学依椐,更超出法的框框,使之预期采购回报率和社会公共效益大打折扣;对政府采购市场或行业间的预测既要科学,又要显得更具吻合经济规律性;相关采购决策前,一要进行广泛深入的事前论证;二要真正达到采购不决策不能流于形式、走走过场和轻率决断;三是后续配套工作不能出现被动局面;采购当事人各方的权益应得以保护,不能因采购决策失误而造成或导致无为的国家、集体以及个人利益的损失;建议要加强对各具体负责采购和实施操作方面人员责任心,该较真的要较真,克服因缺乏“较真”精神的不良现象;建议在监督管理上,无论在前期决策论证,还是后续监管上,都能够用“较真”的心态保证有些决策失误的损失减和避免发生损失。
对政府采购领域中的决策,要发扬团队精神之建议。首先,一个人的智慧和力量必竞是有限的,只有用集体的合力和智慧才能促成某项决策的尽善尽美;其次,团队精神也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政府采购工作也不例外。常言说得好:“三个臭皮匠抵个诸葛亮”,也说是团队精神的道理。
对管理要在增强责任心上做文章之建议。第一,政府采购需要打造一支具备专业知识、能吃苦耐劳、专心创业和乐于奉献致力采购事业蓬勃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第二,要改变购前“抢”着计划与决策,采中“争”着管事,而购后很少有人愿意多问或跟踪监督达效的不正常倾向;第三,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监督管理和操纵采购的人员,必须从责任心上做足文章,求得采购效益(效率)和各当事人责任心加强到位而不缺位之双赢的目标!
对采购决策要量力(量财)而行之建议。其一,随着国家对政府采购范围和重视程度的不断扩大及加强,与生俱来的一些旧的政策优势不相融洽,有的更产生稀释或对触现象,这就要求进行政策和决策上的调整与完善;其二,决策要尽可能的甩掉历史包袱,坚持量力(量财)而行;其三、应在实力和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坚守底线,审慎决策“风向”;其四,一般该分清轻重缓急和据财力而科学决策、权衡采购资源的配置;其五,最终实现决策控制在量力而行(量财而施)的框架之内进行。
对要排除自身决策战略定位不准的现象之建议。摆脱过分讲究采购规模和采购档次的格局,也就是克服自身决策定位不准的表现;采购决策不能好高骛远,而应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统筹兼顾和因地制宜性;减少无为采购、权力采购、意图采购和其他盲目性(不科学性、无计划性或缺乏战略定位性等)的决策失误采购频率,努力打造新型利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采购扶持社会事业的战略品牌;积极运用决策上的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让政府采购真正显示出自身战略定位精确无误的功效,把政府采购发展趋势推向新的台阶;谨慎对待采购决策定位问题,整合多方经验和教训,力争达到政府采购自身决策战略定位的完美无缺。
对要科学统筹,把好采购管理行为关之建议。在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可采取除授权的少部分专家学者参与外,再聘请有关行业专家和业务精通人员,对政府采购的管理实行前瞻性科学统筹和慎重酝酿措施;在权威人士做出监管决策先瞻性方案后,再充分集思广益,确保万无一失;特别是对特殊性的复杂型的采购项目监管决策,更要找准对口专家尽职调查和深入论证了解,决不能走过场、图省事而给国家与集体以及其他当事人造成利益上的损害;千万要把采购监管决策程序合法、监管决策风险超前估计、监管决策效益预测到位和监管决策能带来效应最大化为前提与条件,夯实监管决策对采购的基本效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以及采购人等,要以目标效益、实际效果、潜在作用和监管决策利于各方优势发挥为核心的控制目标,最终凸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巨大潜在能力!从真正意义上形成政府采购监督与管理能在源头上起到控制与激励采购向前快速发展的作用,把政府采购的管理工作提高至一个全新的层面。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