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伴随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科学发展,政府采购在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的特殊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这从我国《政府采购法》明确规定要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举措可见一斑。但如何充分发挥这一政策功能?本文作者指出,需要从政策规定、提供指导及加强培训等三个方面作出努力。
中小企业较之于大型企业,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足、专业水平欠缺及采购信息闭塞等原因,在获取政府采购合同时始终处于劣势。但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和企业活力却往往是大企业无可比拟的,加上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发展、经济危机缓解和就业岗位增加等诸方面的积极作用,已逐渐成为各国国民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要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如何帮助中小企业争取政府采购定单,已经成为各国政府发挥采购政策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中小企业扶持的现状
我国2003行开始实施的《政府采购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由此可见,我国政府采购相当重视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作用,以法律的形式,对政府采购这一政策功能进行了强化。
但是,美中不足的事,目前,我们体现对中小企业进行扶持的具体的政策措施还不很明确,对中小企业的专项扶持政策尤其缺失,也没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能够给予中小企业一定的具体优惠幅度的相关规定,应该说,政府采购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较之发达国家,还远远不够。
强力扶持中小企业
细化政策 落实执行
当务之急是加快、加大《政府采购法》贯彻落实力度。GPA加入在即,如何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落到实处尤为紧迫。
笔者以为,一是国家应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法》的实施细则,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帮助中小企业取得更多的政府采购合同。特别要仿效美国等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明确扶持中小企业面向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的政策优惠制度,向实力比较薄弱的中小企业倾斜。二是地方各级政府应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要根据本地区的产业发展方向,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的特点,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制度的形式,确立起适度倾斜的扶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政府采购政策和措施手段。三是在评分方法上,对项目质量、规格较为统一的产品,尽可能多的要求各采购代理机构采用最低价法评标,让中小企业能够发挥出价格优势,以获取很多采购定单。
做好引导 加强调控
加入GPA,将给我国的企业带来一定的压力,特别是中小企业。如何能够在重重压力下求生存、谋发展,这不仅是中小企业自己要化解的难题,更应该是国家经济部门要抓紧研究的课题。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财政部门更是责无旁贷。
因此,要加强对各行业产品在国际上竞争能力的调查研究,在确有把握的情况下,优先开放竞争力强的行业,让这些行业中的中小企业走出去,在国际市场竞争中获一席之地。但到底哪些行业、哪些产品的中小企业更具竞争力?政府采购的相关数据即能对此有所体现。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大量的招投标信息,通过对各种项目来参与投标供应商数量的分析,就可以看出各种项目目前的竞争状况。总是来说,参与的供应商越多,项目的竞争就越大,反之,参与的供应商越少,项目的竞争就越小。对于竞争小的项目,尤其是公开招标后改为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的项目,应重点加以分析,如果该项目的供应商确实很少,实际上,也就是这个采购项目已经为很少的企业所“垄断”,尽管,这种现象对政府采购来讲,并非好事,未能体现充分竞争。但在目前情况下,却应该关注这些项目的供应商,因为这些项目别人做不了,只有他们能做。之后,对这类供应商再进行深入分析,如果国际上提供同类产品的企业也很少,那么,这类企业针对某类项目的国际竞争力即很强,应该优先让他们走出去。国家应建立专业信息服务机构,及时的向这些企业提供国际政府采购市场的相关信息,帮助他们及时进入国际市场。而对于一个公开招标项目,一下子就来个几十家、甚至上百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情况,也要作具体分析,是不是这类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已十分饱和,如果真的如此,家里都已是“僧多粥少”,我们再把外人请来,势必饿肚子的人会越来越多。
当然,做这些的分析,数据收集的工作量很大,尽管得出的数据也非百分之一百的准确,但对具体的GPA“开放清单”势必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在此基础上,加以具体分析就可以知道,到底各类行业、各类产品现在的竞争状态如何。这样的分析结果,可以用来指导中小企业的创设与发展。我们许多中小企业成立时缺乏市场调研,待到入了门,才知道,同行很多,前辈很多,而原来在这个行业中能分上一杯羹,真的很难。
所以,各类采购项目供应商的多少,是否已经饱和的数据,可以为中小企业的创设和转型提供依据。我想,这样做,必将受到广大中小企业的欢迎。这也应该是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及充分体现财政调控经济职能的一个方面。
加强培训 提升应标能力
政府采购招投标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现实采购中,很多中小企业供应商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的架构、投标书的制作规范均缺乏一定程度的了解。因此,在实际投标工作中,中小企业常会因一些细节的忽略而丧失中标机会。这样,借助外力来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应标能力就十分重要。但目前财政部门培训对象往往是仅针对监管部门内部和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而对作为政府采购主要当事人之一的供应商的培训尚未全面开展起来。
要充分实现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功能,让中小企业获得很多的政府采购定单,加强对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培训必不可以。因此,笔者建议或者由财政部门来组织培训工作,可以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为理由;也可以由采购代理机构来组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了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从事政府采购咨询、培训等相关专业服务。而培训的内容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方面培训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的规范行为,督促中小企业加强自身诚信建设;另一方面,培训相关的投标文本规范、应标技巧,降低因为细节问题落标的比重,全面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应标工作中的水平,全面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中标比率。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