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信息报第785期(2008年7月25日)1版刊登了本报记者文章《武汉打响“治贿”持久战》。文章指出,武汉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一直没有松懈,工作长期持续,确保了“治贿”工作“班子不撤、人员不散、工作力度不减”。
受此文启发,本文作者在回顾商业贿赂治理的发展历程基础之上,指出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不是“阵雨”,更不能“半途而废”,而应该是场“持久战”。
武汉市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打“持久战”,确实难能可贵。可贵在于把治理商业贿赂当作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工程来抓,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确保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2006年,中央重拳治理商业贿赂,部署在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地纷纷响应,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打了一个“攻坚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7年,一些地方便松了气,放松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即使还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也多半是有气无力。如有的对一些已经初步掌握违法线索的案件,不能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往往将大案办成小案,甚至是半途而废,不了了之;有的认为“风头”已过,再抓大案没有必要,往往是大案化小,或者是只查不处,走过场。
到了2008年,在政府采购方面,其工作重点转移到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上后,不少地方彻底地放弃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以致商业贿赂行为有所抬头。如送“回扣”、送“红包”、送“旅游”和送“小恩小惠”的商业贿赂现象死灰复燃,不仅危害了民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的商业秩序,严重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损害了公共利益,而且腐蚀了国家干部队伍,对社会道德、政府采购部门的形象都带来了不可估量的损害。
众所周知,通过一年的专项治理,商业贿赂现象的滋生蔓延的势头虽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控制,但是并不表明这个局面的彻底好转,也不是治理商业贿赂的终结。
因为商业贿赂具有顽固性、隐藏性,难以被有关监管部门发觉,因而,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必须要有全局思想和长远思想,不仅要打“攻坚战”,更要打“持久战”,否则,“毕其功于一役”,只会一事无成。
何况,反腐倡廉是关系党的建设的大事,关系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的重要因素。治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败的一项主要内容,更是马虎不得,也不是一劳永逸,而是任重道远的。否则,商业贿赂就会像地里的野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其实,目前,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项市场发育不完善,机制和体系不健全,加之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不清洁,贪欲十足,培养了商业贿赂的土壤。
这就说明治理商业贿赂问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彻底解决,必须牢固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何况,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工作,又不是一项“活动”,它需要的不仅是一阵“春雨”,或者强烈的“暴雨”,更需要连续不断的“四季雨”。也就是说,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长期的、深入的、持久的、经常性的工作,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打一场“持久战”,以防止商业贿赂卷土重来。
这不是凭空而说的,而是有例为证的。试想想,为什么新加坡的清廉指数在全世界名列前茅?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因为新加坡把反腐败作为一项和其它事业同样重要的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而不是仅打“攻坚战”。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武汉市借鉴“他山之石”,在抓好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上,确保“班子不撤、人员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就是打好“持久战”的活典型,为我们带了个好头。
记得“半途而废”这个成语说:一年后,乐羊子到远方去寻师求学归来。妻子跪着问他为何提前回家,乐羊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没有其他缘故。”妻子听罢,操起一把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机上织的绢帛产自蚕茧,成于织机。一根丝一根丝地积累起来,才有一寸长;一寸寸地积累下去,才有一丈乃至一匹。今天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从前的时间也就白白浪费掉。”这则成语早就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而应该有始有终。治理商业贿赂也不例外。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