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学院后勤集团公司自2007年初实行物资集中统一采购以来,组建了集中采购机构——采配中心。中心在公司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以“规范操作,保障供应,提高效益,廉洁自律”为宗旨,以规范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为重点,建立采购监管体系,强化服务意识,开拓创新,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保障了供应,提高了采购质量和经济效益,维护了学校和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促进了廉政建设,初步构建了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体制,集中采购工作呈现出持续、健康和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深刻认识推进采购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实施“阳光工程”,果断实行集中采购
全面推进采购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实行科学的物流管理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手段。为确保食品卫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规范采购行为,防止腐败,教育部也多次下文要求高校后勤物资实行集中采购。为响应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集团公司从2006年下半年起开始了改革采购制度的调研。首先,通过学校审计处的审计,他们发现由于公司各部门物资工作自行采购,导致运力分散,外部互不衔接,缺乏协调与资源整合功能;存在管理上的漏洞;采购成本较高,效益受到影响;容易滋生腐败现象等。其次,他们调查了省内高校物资采购管理的情况。他们了解到浙江大学后勤集团、浙江传媒学院后勤公司、浙江工商大学后勤公司、宁波大学后勤公司、温州大学后勤公司、浙江海洋学院后勤公司、浙江师范大学后勤集团、嘉兴学院后勤公司等学校都设立了独立的采购部门。可见,通过实行集中采购,强化物流管理已成为高校后勤管理者的共识。在此基础上,他们召开了采购工作研讨会,通过研讨达成了共识。2007年1月,公司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作出了实施“阳光工程”的决策,果断 推行集中采购制度。在工作过程中,虽然仍有人对集中采购制度不理解、不配合,但集团公司领导态度坚决,不为所动,这就确保了集中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面推进集中采购工作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建设严密的组织体系。
建立领导机构。公司成立了总经理为组长,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为副组长,办公室、财务、采购、使用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采购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采购工作的目标、政策等重大问题,解决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
组建集中采购配送机构——采配中心。采配中心独立于各部门之外,为集团公司二级部门,履行物资集中采购的管理、服务职能。主要负责集团公司固定资产、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物资的采购及食堂原材料粗加工,下设采购部和加工部两个三级部门。饮食服务中心办公室物资采购职能划入采配中心。
建立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财务部门负责采购预算、资金和财务的监管;监控部门负责采购各相关主体、各环节全过程的监督;使用部门负责采购物品的质量、价格监督。实现了采购管理部门与使用部门、监督部门机构分设、职能分离的目标,初步形成了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监督管理机制。
规定物资集中统一采购的范围。除三个参股公司的物资和零星办公用品部门自行采购外,集团公司所有物资由采配中心集中采购,具体范围包括:饮食服务中心餐饮原材料、饮料、燃料、低值易耗品等;接待服务中心餐厅原材料、酒水饮料(酒水烟等)、客房用品等;物业管理中心、住宿服务中心清卫用品、维修材料等;固定资产: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网络设备、电话机、炊事设备、办公家具、汽车、摄影摄像器材等。
(二)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健立和完善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管人管事,规范采购行为,这是推进集中采购制度改革的重点所在,也是采购管理部门的长期任务。采配中心成立以来,有针对性地制订了一批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制度办法,促进采购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科学化。制定了《浙江林学院产业后勤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物资集中统一采购的原则、机构、采购验收流程、方式、资金管理及监督等。《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了公司各部门各类物资的申购和验收程序,并以图表的形式表现了申购和验收的流程,使各项工作更加直观和清晰。中心以“规范操作,保障供应,提高效益,廉洁自律”为工作目标,制定了《中心员工考核暂行办法》、《岗位工作职责》、《采配中心廉洁自律八大纪律》、《采配中心服务承诺》、《价格核定制度》、《采购服务热线制度》、《采购员联系食堂制度》、《中心车辆管理规定》、《供应商综合考核办法(试行)》、《索证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内部管理和监督考核制度,优化了操作流程,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采购员联系食堂制度、采购服务热线制度等,规范了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三)把公开、透明作为集中采购的生命和灵魂,着力规范采购行为,构建监督机制。
集中采购的关键是公开、透明、规范、有序,规范是集中采购工作的永恒主题。到目前为止,他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规范采购行为:
他们根据实际,把各类物资分为经常性项目和非经常性项目。经常性项目主要是指餐饮原材料,通过协议采购方式采购,由协议供应商供应。非经常性项目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耐用品等,由采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组织采购。
规范了各类物资采购的审批程序。经常性项目由使用部门审批后通过仓库申报,非经常性项目按金额大小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凡是固定资产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必须报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以控制采购量。
规范采购方式。把公开招标和询价采购作为采购的主要方式和首选方式。大宗餐饮原材料采用招商方式确定协议供应商,采配中心成立后的第一项重要工作就是高节奏、高效率地完成2007年大宗餐饮原材料招商工作。公司成立了大宗餐饮原材料招商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工作小组,领导小组针对招商工作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布置,先后召开了3次会议,确定了13类招商项目并审定了招商文件、评分标准、协议供货合同等招商资料。采配中心作为招商工作的实施部门,认真按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克服重重困难,加班加点,团结协作,认真开展和落实招商各项工作。2007年1月23日,分别在浙江林学院网站、浙江教育后勤信息网、杭州农网、今日临安等多家媒体发布招商公告,同时在临安各大农贸市场和杭州各大粮油市场、蔬菜市场、食品市场张贴招商公告,并联系邀请其他在杭高校各类物资优秀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招商活动。共有48家供应商报名参加本次招商,到1月30日共有47家供应商向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投递了标书。1月31日至2月3日,由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组成的2个考察小组分组对47家供应商进行了现场考察和客观公正的评分。2月4日,召开了招商评标大会,由有公司相关领导、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各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和公司分工会委员组成的评标小组,按照标书评分标准进行了公正合理的评分。在随后召开的物资采购招投标领导小组会议上,确定了28家单位具备12类相应大宗餐饮原材料的供应资格,签定了协议供货合同。对采购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和耐用品采用公开招标,2007年3月组织了电脑等办公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对不能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物资,中心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采购,组织由使用部门、监督部门参与的询价小组进行多方询价、谈判。2007年上半年采配中心组织了5次比较大的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活动,采购了智能检测仪、数码相机、发电机、送餐车、餐具等物资。对不能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由采配中心自行采购,但必须选派两个以上采购员参与,并经多方询价。采配中心在接到采购单后,必须填写《采购派遣单》。杜绝以所谓提高效率为名擅自改变采购方式、减少步骤、简化程序。(4)规范采购资金、票据。财务部门严格限制采购现金的使用范围、额度,采配中心积极配合尽量减少现金采购。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除零星农户自产自销的餐饮原材料可以使用收据外(并规定总额不得超过蔬菜类物资的10%),一律要求供应商开具正规税务发票,杜绝白条入帐。
规范了定价机制。采购中心设置专职核价员,对由协议供应商供应的每批次、每周期物资进行核定。在核定前必须组织使用部门人员参与的市场调查,在网上收集最近价格信息,收集在杭高校的最近价格信息,组织供应商报价。对所有这些信息进行汇总后,再召开由使用部门、监督部门人员参加的定价会,由定价会确定价格,而不是由哪一个部门、哪一个人说了算。大宗餐饮原材料一个月召开一次定价会,蔬菜类等常规餐饮原材料一个星期召开一次定价会。这就一方面保证了定价的合理性,有利于价格能被供需双方所接受;一方面确立了价格的权威性,有利于采购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重要的是形成了协议供应商供货价格确定机制。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采购资料。采配中心将每次招投标工作的材料、定价材料、采购审批单、派遣单、验收单、索证资料等进行整理保存,确保资料完整,经得起历史的检验。4月监控部门组织人员对材料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采配中心的档案工作规范到位,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