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招投标的公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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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7月01日
招投标是政府性资源交易的主要平台,招投标的公开是行政公开的重要内容。对招投标公开原则的理解、把握和运用,决定了招投标的成败。
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公开了,才可能实现公平和公正。没有公开,就不能实现公平、公正。而失去公平、公正,公开也就毫无意义。公开也是招投标的基本方法和法定程序。公开是国际公认而且普遍实施的招投标原则。不论是政府性工程发包、政府采购,还是国有土地矿产、国有集体产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公开是前提。公开更是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基本要求。公开成为招投标的强制要求,这是政府性资源交易领域保持廉洁的必要条件。公开是监督的基础,不公开,就会失去监督,暗箱操作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土壤。
狭义的公开主要是指招标信息公开。广义的公开还包括招投标政策法规公开、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和案件查处公开等。招投标公开应当有一个基本的、稳定的、面向公众的渠道,必须把互联网确定为招投标公开的新的主渠道。如我县规定,未经招投标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公告不能进行招投标。但这仅仅是公开的起码要求,关键是要做到充分公开。招标信息公开越充分,竞争才能越充分。当然,也要考虑成本和时间,要用有限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效果。招投标政策法规、招投标程序等应当及时长期公开,并实时更新,始终保持正确性。
不同的招投标项目,公开的方法可能会有差异。要以市场营销的理念和方法,提高招投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土地出让等大宗交易要以报纸、广电等传统媒体为主体,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新方式,还要积极采取定向寄送资料、主动联系、开推介会等方法做好营销宣传。工程招标信息的公开关键要看实际效果。我县已面向全国征集了200多个施工企业会员,普通工程的招标信息只要在县招投标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就会有几十家企业报名响应。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最难做,因为供应商分散在全国各地。浙江全省重大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采取了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与《浙江日报》同步免费发布的办法,解决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成本高、公开面狭窄、有效竞争不足的难题。对专业性极强的重大采购项目,供应商不仅分散,数量亦少,可以选择专业报刊杂志发布公告,联系行业协会、咨询专家或从互联网上搜索获得潜在投标人名单等办法,再以供应商会员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和手机短信相配套,条块结合,主动出击才能成功。
公开不是绝对的,必须严格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泄密会大大增加投标人的串标、围标、买标、卖标的可能性,危害极大。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名单等在投标截止前应当对他们保密。标底、底价、保留价、采购预算和业主密封限价等开标前应严格保密。评标成员名单在评标成员全部到达现场前应当保密。场内评标意见对场外应当保密。询标、询价和谈判时,评委专家的讨论情况和已知晓的诸如价格等重要信息不能对其他投标人透露。
公开也不是万能的。比如,土地等大宗交易,因为时间紧,受众少,竞争相对难以形成,因此评估价、底价或保留价的准确性就会显得非常重要。招投标的资格条件设置也十分重要。业主设定适合极个别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毛地出让、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等均会导致垄断。不能打着公开的招牌,违法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对的确没有竞争的交易事项应当十分谨慎,并建立严格的交易审批监督制度。
公开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是权力。应当提高业主和招投标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加强与公开方面有关的业务素质的专题培训教育,加强招投标市场公开的制度建设,科学总结招投标公开的经验和规律,及时完整做好公开情况的档案记录,加强对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应公开不公开和泄密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
来源: 中国国际招标网 赵忆怀
公开是公平、公正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公开了,才可能实现公平和公正。没有公开,就不能实现公平、公正。而失去公平、公正,公开也就毫无意义。公开也是招投标的基本方法和法定程序。公开是国际公认而且普遍实施的招投标原则。不论是政府性工程发包、政府采购,还是国有土地矿产、国有集体产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公开是前提。公开更是反腐倡廉惩防体系的基本要求。公开成为招投标的强制要求,这是政府性资源交易领域保持廉洁的必要条件。公开是监督的基础,不公开,就会失去监督,暗箱操作是滋生不正之风和腐败的土壤。
狭义的公开主要是指招标信息公开。广义的公开还包括招投标政策法规公开、招投标程序、过程公开和案件查处公开等。招投标公开应当有一个基本的、稳定的、面向公众的渠道,必须把互联网确定为招投标公开的新的主渠道。如我县规定,未经招投标网站发布招标信息公告不能进行招投标。但这仅仅是公开的起码要求,关键是要做到充分公开。招标信息公开越充分,竞争才能越充分。当然,也要考虑成本和时间,要用有限的投入取得最好的效果。招投标政策法规、招投标程序等应当及时长期公开,并实时更新,始终保持正确性。
不同的招投标项目,公开的方法可能会有差异。要以市场营销的理念和方法,提高招投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效性。土地出让等大宗交易要以报纸、广电等传统媒体为主体,充分运用网络、手机短信等现代新方式,还要积极采取定向寄送资料、主动联系、开推介会等方法做好营销宣传。工程招标信息的公开关键要看实际效果。我县已面向全国征集了200多个施工企业会员,普通工程的招标信息只要在县招投标网站等媒体上发布,就会有几十家企业报名响应。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最难做,因为供应商分散在全国各地。浙江全省重大采购项目信息公告采取了浙江政府采购网站与《浙江日报》同步免费发布的办法,解决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成本高、公开面狭窄、有效竞争不足的难题。对专业性极强的重大采购项目,供应商不仅分散,数量亦少,可以选择专业报刊杂志发布公告,联系行业协会、咨询专家或从互联网上搜索获得潜在投标人名单等办法,再以供应商会员计算机数据库管理和手机短信相配套,条块结合,主动出击才能成功。
公开不是绝对的,必须严格做好必要的保密工作。泄密会大大增加投标人的串标、围标、买标、卖标的可能性,危害极大。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名单等在投标截止前应当对他们保密。标底、底价、保留价、采购预算和业主密封限价等开标前应严格保密。评标成员名单在评标成员全部到达现场前应当保密。场内评标意见对场外应当保密。询标、询价和谈判时,评委专家的讨论情况和已知晓的诸如价格等重要信息不能对其他投标人透露。
公开也不是万能的。比如,土地等大宗交易,因为时间紧,受众少,竞争相对难以形成,因此评估价、底价或保留价的准确性就会显得非常重要。招投标的资格条件设置也十分重要。业主设定适合极个别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毛地出让、指定单一品牌采购等均会导致垄断。不能打着公开的招牌,违法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对的确没有竞争的交易事项应当十分谨慎,并建立严格的交易审批监督制度。
公开是一种责任和义务,不是权力。应当提高业主和招投标工作人员的事业心、责任心,加强与公开方面有关的业务素质的专题培训教育,加强招投标市场公开的制度建设,科学总结招投标公开的经验和规律,及时完整做好公开情况的档案记录,加强对公开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应公开不公开和泄密的情况必须严肃查处。
来源: 中国国际招标网 赵忆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