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呈现一种新的态势,即:传统的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正被一种崭新的经济形态-------知识经济所取代。知识经济是建立在知识创新基础上的一种新的经济形态,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政府采购也应是一个创新能力极强的采购方式,无论从国际政府采购发展的趋势来看,还是从国内政府采购的现状来看,创新能力已成为评价政府采购业绩重要指标之一。在知识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和信息技术被广泛用于政府采购工作中,有力地支撑着政府采购事业的创新,建立网上采购,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已成为政府采购事业发展的方向和必然选择。对此,笔者从知识经济时代的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政府采购职能重组等几方面,就政府采购的创新谈几点体会,以促进政府采购工作与其它经济工作和谐发展。
知识经济时代下政府采购创新的必然性
政府采购创新就是指,对政府采购管理体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用人机制和用人标准等事宜的不断完善和改进,它是政府采购事业增强自身生命力的特性。政府采购通过创新,可以更快地实现政府支出领域的职能转变,改进采购体制和采购管理方式,提高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的变迁和公共需求的演进,我国的原来的政府采购体制和运行模式,在运行一个时期后,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其自身矛盾促使它不断完善和改进。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进程迅速加深,以网络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知识经济迅猛发展,给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挑战,迫使政府采购进行创新。时代的演进和社会的发展总是给新生事物以压力和刺激,政府采购只要不失去感受压力和刺激的敏锐能力,就仍然能够具备继续主导政府支出领域的资格,就能激发起采购改革创新的动力。现代高科技的发展更是给政府采购自身的革新创造带来了契机和巨大推动力,帮助政府采购实现创新,进而引导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一段前所未有的新的辉煌。知识经济时代,使政府采购实现网上交易轻而易举,使政府采购信息化的普及应用将变成生动的现实。
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是政府采购创新的当务之急
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职能单一和采购业务运作效率不高等现象,已难以适应我国入世以及建设现代化国家战略的新形势。同时,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促进经济和社会加速迈向现代化的同时,客观上也要求政府采购创新管理模式,不断提管理水平和采购效率。实现政府采购信息化是知识经济时代政府采购创新的重要措施,必将推进政府采购事业向前不断发展。互联网作为人类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一种标志性信息传播方式,自其产生以来一直以超出人们想象的速度迅猛发展,目前已成为一个拥有众多政府部门、各类供应商、社会团体和个人用户的全球性的综合计算机信息网络。它给政府采购领域所带来的重大影响之一,是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政府采购现代化的进程,同时对与时代发展不相适应的现有采购模式产生了相当的冲击。因此,搞好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政府采购事业向前发展,促进政府采购现代化,是政府采购创新的当务之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在加快政府采购行为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同时,有助于推动政府采购增强透明度管理和我国加入《WTO政府采购协议》进程。建立实用有效、界面友好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不仅可以及时有效准确地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缩小目前政府采购行为与《WTO政府采购协议》有关规定之间的差距,而且将从深层次上打破传统的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模式,变模糊管理和模糊操作、弹性管理和弹性操作为透明管理和透明操作。
加速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努力实施政府采购创新工程应解决的问题
知识经济时代要求,政府采购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网上采购,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这既是我国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推行政府采购信息化的基本方针。为落实好这一任务,加速政府采购信息化进程,实施政府采购创新工程,当前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以人为本树立政府采购服务理念。规范行政行为、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的本质属性。政府采购信息化应该以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服务为出发点,全心全意搞好采购中的服务。因此,充分利用网络技术的先进性,向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采购服务是实施政府采购信息化的使命。在政府采购网站的建设和完善过程中,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合理规划网站内容,以采购当事人所需信息为出发点,把全心全意为政府采购当事人服务的理念贯穿于网站内容的各个方面,将以往的被动式服务,转变为主动式服务。
以职能重组改革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政府采购机构进行职能重组,是政府采购业务发展的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的具体规定,建立“管采”分离而又相互制约的一体化政府采购管理体制,是创新政府采购运作方式的重要手段。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对原来“管采”合一的政府采购机构职能进行重组,要考虑到职能重组后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之间相互配合和协作,将相关业务按采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科学分类,有机地组合起来,提供一个良好的界面,使公众不必为一件事登陆众多个网站。因此,要提高我国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就必须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结合所在地政府采购的实际情况,完善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改革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以优质服务改善政府采购管理功能。重点是及时准确地发布与采购当事人密切的服务信息,以及与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有关的法规政策等咨询、办事信息,并依据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行政职能的定位和集中采购机构业务办理规定,合理规划上网的应用项目和服务事项,让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办理政府采购有关事宜时“少跑几趟路、少转几道环节”。同时,通过网站公开发布与政府采购发展方向、改革目标等内容相关的信息,使政府采购信息查询做到简明规范、通俗易懂,尽可能方便有关单位在第一时间获悉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和采购信息,节省在网上获取信息的费用。优质服务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开发利用信息资源的能力,以适应政府采购信息化不断发展的需要。
以事务公开规范采购行为。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要实现规范化,政府采购部门必须将政府采购信息资源中应该被公众掌握的、需要增加透明度的公开信息在网上主动发布。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在网上公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和操作机构的工作职能和职责、政策文件、重要活动,以及有关办事项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使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各部门“主要办什么、具体怎么办”。同时,通过设立网上电子公告牌、投诉信箱等形式,开辟社会各界评判政府采购机构行为效果的渠道,自觉将政府采购机构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从而达到杜绝“暗箱操作”、不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管理的目的。这就需要政府采购机构主动规范内部管理、细化办事规定,并与《政府采购法》和《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为政府采购当事人营造一个透明的办事环境。
以信息共享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信息资源的价值主要是通过共享来实现的,目前,政府采购机构拥有大量的采购项目技术、政策法规等信息资源,但其中很大一部分没有被社会充分利用。因此,在信息基础设施已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应尽快提高现有政府采购信息资源在采购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共享度。政府采购网站应深度挖掘、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妥善处理好专业技术信息与管理信息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政府采购网站和内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信息开发利用。
来源: 西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