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较政府采购改革时间更晚,预算编制工作的滞后已经严重影响政府采购制度的顺利实施。如何编制科学、规范的预算已成为政府采购相关部门未来工作的重点之一。
推行预算调整听证制
追加或调整的采购预算必须实行“听证制”,以广泛接受有关各方的质询和监督,否则不予调整。从宏观上说,采购预算制定是否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直接关系到财政政策的贯彻,关系到经济和社会的顺利发展;从微观上说,采购资金拟安排的项目、分配的标准等,既要照顾到一些部门和行业的特殊性,向重点方面倾斜,又要体现各部门之间的公平合理性,同时还要防范和遏制各个环节上的腐败行为,这就要求采购预算的编制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公平合理。
笔者建议,财政部门对任何一项要求调整预算的申请报告都必须组织“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相关专家、采购预算编制人员及其他相关部门代表共同参与讨论,以广泛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履行手续和程序,不能让某些单位变相绕过年初的预算编制审批程序,在预算执行中轻易打个报告就获得追加资金的批复。
细化编制内容
首先,要将财政预算的每一笔资金尽可能地细化,深入细化到二级、三级科目,使预算本身的定量因素不断增大,便于对预算支出加强定量分析。二是尝试编制分项预算。目前,我国实行的是一本预算草案,预算草案若得不到人民代表大会的通过,所有预算项目在重新修改后才能执行,笔者认为,可以将地方预算草案尝试分解为几个分项。分项草案交由人民代表大会分别讨论,即使某些分项的预算草案未能通过,其他的仍可执行。三是实行标准化定量、定额管理。标准化定量、定额是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编制、核定单位预算、考核预算执行情况的依据,在制定标准化定员、定额过程中,必须遵循编制计划与经费计划相统一、需要与可能相统一、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简便易行等原则。四是配置优良的电子化预算控制管理系统。充分利用计算机处理信息的优越性,真正做到定性与定量分析并重,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度,保证预算编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改革编制办法提高效益
一是实行部门预算,即一个部门的收支情况有一本预算。一级预算支出科目按部门设置,二级预算支出科目按支出性质设置,必要时可设置三级预算支出科目,清晰地反映出预算支出在各部门的分布,便于财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延长预算编制时间。目前,地方财政预算的编制时间只有3个月左右。笔者认为,应适当延长预算编制时间,将时间提前到预算年度开始前9个月左右,即从每年4月份开始编制下年度预算。可以缓解预算编制的压力,有利于各级财政部门细化编制工作,提高编制质量。三是部门预算要采用综合预算的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类资金。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单位其他收入统一作为单位预算收入。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支出需求,先由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单位其他收入安排,不足部分再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四是要逐步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的需要,按照人员编制的定员、定额标准核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并结合财力能力,确定专项采购经费,体现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闵劲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