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组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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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8年03月10日
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的组成问题。现在很多省市,在组建评标委员会时,不允许业主或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作为专家或代表进入评标委员会,这种做法的利弊分析。
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的分工问题。按照有关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专家等成员组成。经济专家往往是由熟悉工程造价、商务合同、法律规定的专业人士担任,大多数情况下经济专家对技术的评判仅停留在概念、总体印象上,那么经济专家是否一定要打技术分,技术专家是否一定要打经济分呢?
综合评价法与票决制问题。无论采用何种评标方法,评标委员会为了使评标工作顺利进行,在评标过程中往往就有关分歧问题采用票决制进行决议,从而达成一致的意见。当采用综合评价法时,最终结果第一名的中标候选人如在采用票决制时被最终结果第2名的中标候选人取代怎么办?
如出现如下打分现象:
投标人专家A专家B专家C专家D专家E平均分名次票决制
甲95.594.593.5949594.523票
乙96.5949393.59694.612票
注:其中专家B、C、D因推荐投标人甲中标,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
最低评标价与低价抢标问题
在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审时,低价抢标问题是比较普遍的。如何界定低价抢标和合理低价中标,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课题。法律规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是不能中标的,那什么叫成本?是社会成本还是个别成本?如何衡量投标人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这些正是最低评标价法的难点所在。在实践工作中对于大项目、国家级的项目,我们的做法是分三步走:①对比分析;②询标澄清;③判定表决。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