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和谐采购是政府采购的一项重要目标。和谐采购包括监管部门、操作机构和采购人、供应商之间的和谐关系,也包括采购人内部的管理机构和用户单位的和谐关系。
采购人单位对外是以采购需求者的整体面貌出现,但在采购单位内部,由于工作分工的不同,也存在内部的采购工作管理机构和用户单位之间的不同区分。采购人内部的采购管理队伍与内部用户单位间的和谐关系也非常重要。
政府采购是一项新生事业,其工作的专业性非常高,这两项因素决定了要真正了解政府采购,需要一个较长的学习和实践过程。经过十年改革,尤其是《政府采购法》实施五年来的辛勤工作,现在采购人内部负责政府采购管理的人士都开始对政府采购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也开始建立对这项事业的感情,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
但采购人内部的其他人士对政府采购的认识和了解,还达不到这样的水平。这就导致目前采购人内部的用户单位中产生了一个比较通行的观点:“我是做业务的,只要把业务做好就行,为什么要了解政府采购那套复杂繁琐的东西呢?我需要设备、设施来完成业务工作,你采购部门给我买来就行,我不管什么招标投标、公平公正的事情。”
毫无疑问,这个观点对政府采购是有一定抵触情绪的。但由于这种观点看来有一定道理,因此比较盛行,导致在不少采购人内部,采购管理机构和用户单位之间也开始存在一些微妙的矛盾。用户单位抱怨内部管理的效率、质量等等问题的声音也开始出现,其中当然不乏确有其事的,但也不排除有不少情绪性的吹毛求疵的内容,成为了采购人内部不和谐的因素。
这样的矛盾需要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未雨绸缪,采取及时措施予以消弭,以免影响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
消弭的办法,当然首先是加强学习、培训,只有深入了解政府采购的意义,明白其工作要求,用户单位才能真正理解采购管理人员,才能主动配合,做好工作。
上面的办法是很重要,也很必要。不过,笔者在这里要特别强调另外一个措施,就是切实加强采购人内部采购管理机构和队伍的建设。目前,不少采购人内部的管理工作都是财务、资产、后勤以及综合业务部门兼做,由于事情多,人手紧,工作难免有偏差。
要做好上述工作,需要采购人内部的努力,也需要财政监管部门和集采机构提供相关政策、业务培训等等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
这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因为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如果没有采购人的积极参与,很难取得成功;而如果没有采购人内部的和谐采购,也很难想象采购人会成为政府采购制度的坚定支持者和参与者。
不论当前的社会大形势还是政府采购实际工作,都需要政府采购各方共同努力,解决好采购人内部关系,真正建设一个和谐的政府采购局面。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