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资金支出中,要控制不合理支出和一般性采购支出,压缩政府采购“奢侈”项目和财政性投资项目的采购,调剂出更多的采购资金用于保障五个方面的重点支出,使政府采购支出结构更趋合理,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那么,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支出应做到以下“五保”。
一是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之采购。保障社会事业发展和正常运转必需的采购,努力按照采购预算计划进行采购,控制规模采购比例,减少不必要开支和重复采购现象(把招待费也列入政府采购范畴,真正做到杜绝“有钱的大吃,没钱的也小吃”等不良现象)。
二是保障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支出必需的采购。通过扶持国内中小企业、支持民族工业和采购向规模型供应商或经营大户倾斜等措施和方法,充分激励和促进国内工业的发展,有效带动社会再就业人数的攀升;拓宽社会保障型采购资金统筹渠道,加大社会公益性、国计民生类等保障方面的采购预算比重,实现保障再就业和社会保障采购支出的新突破。
三是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采购。按照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采购资金的投入,缓解公路“出行难”、水利基础设施的新农村建设农民“饮用水”工程、支持本地区企业“二次创业”、自主创新品牌、节约(节能)环保产品等采购额的优惠政策鼓励;完善道路、供电、供水、排污、绿化等配套设施方面的采购,以有限的政府财政性采购资金的投入,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基础。
四是保障生态和环境保护必需的采购。全面做好林相改造、森林植被恢复和生态公益林建设,推动河道清水工程、道路及园林绿化养护、市容环卫保洁、污染在线监测、鼓励清洁生产及循环生产等采购工作,促进提高生态建设采购的影响力。重视基层政权建设,积极保障两级基层政府正常开支的需要,打造 一方地区平安。充分考虑基层乡镇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影响,根据“财力向下倾斜,经费缺口上移”的思路,加强政府转移支付采购资金的力度,使基层政权建设有相应的物质保障基础,更加有效地促进基层政权建设稳定和持续发展!
来源:国匙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