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招标平台的推行可能带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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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7年10月16日
互联网信息技术与招投标有着二个共同的特征,也是它们的原则,即公开与透明,这使得二者一拍即合。其实互联网技术与招标标两者就公共事务的招投标而言,在其中所扮演的只是公共事务实现中最开始的任务分配,而这个分配行为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下,通过市场竞争模式,实现了公共财政资源的节省,公共项目的透明及附带性地通过这种占整个社会总产值10%以上的市场行为对市场的发展,竞争力的推动起着作用。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电子招投标平台与E政府(电子政府,网络政府)将成为一种相为推动,对于政府功能的转型及政府职责的实现将起到一种催化的效果。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电子招投标平台的实现将对现有的众多招投标公司产生怎么样的影响呢?
通过上这个网,阅读了一些博客与论坛文章,感觉到对招投标研究最有兴趣的,是众多的作为招标人与投标人中介,通过收取佣金作为报酬的招投标公司里的从业者。(因为个人到现在还只是一个对于招投标的门外汉,所以肯请前辈与同志们指导与评论)
而在翻阅欧盟及德国的相关的招投标理论与信息时,完全类似与国内这样的独立盈亏的代理机构还没有被我注意。当然这可能是因为我还没有完全进入这个领域,但还有一个可能是,这样的中介性代理机构在招投标中没有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而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下,如果在信息网络化,招投标书格式化的大趋势下,本来就执行着招标信息的制作与发布的招投标公司,可以完全由政府或者执行公共事务的机构自己来完成。而且由此带来以下的几个好处:
一是政府与机构自己执行招投标行为,更贴近市场,作为市场管理机构,得以采集到更多的市场信息,再将信息转化为管理与引导;二是政务更为节省;三是合同双方更为直接的接触,可以更好地明晰责任。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