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大大小小或联动、或分散的协议供货中,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经常会遇到同一种困境——采购人规避政府采购,在协议供货范围外采购产品。
协议供货实行之初,很多监管部门对此束手无策。因为,采购人总会有一点自己的“小金库”,他们从别处私自采购,监管部门大多不会察觉。随着集中支付改革的推进,许多地方都实现了政府采购由国库集中支付,再遇到规避协议供货的情况,监管部门大多在资金支付上给采购人以惩罚。但是,有监管部门表示,该买的还是要买,暂缓支付吓吓采购人也就罢了,大家都是政府部门,彼此伤了和气也不好。
近期,由于采购人经常反映在协议供货范围内买不到自己想要的品牌,某地干脆取消了协议供获公开招标的程序,只要供应商报名均可参与网上竞价,而所谓的市场指导价皆由采购人询价而来。如此一来,协议供货与自行采购又有了某些相似的特征,监管部门严格执法的形象渐渐被蒙上了一层阴影。
与前面两种做法不同,近日从某省财政厅传来一个好消息。他们规定,“对擅自不在协议供货商处采购的行为,一经查出,将按照合同金额扣减该单位部门预算指标。”“扣减预算”直接触碰到了采购人的痛处,可以说该省监管部门对违规行为的处罚下了一番功夫。他们表示,“尽管一开始,受罚的采购人也来闹过,但是我们都顶住了,时间长了,违规的现象真的越来越少了。”
其实,所有的法律都是为制止违法行为而设,所有的制度都是为了给不规范定下方圆。因为碍于情面就不能坚定立场维护公正,因为一些不支持就摆出妥协的姿态都是不可取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面对压力、面对不理解,应该拿出点威严,拿出点魄力。否则,一个不规范被默许了,一个违规行为被默认了,将来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不规范,最后,法律、制度只能成为虚设。坚定执法的道路肯定不好走,但是前方却是曙光。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