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是招标采购过程中一个最为核心的环节,也是投标供应商和现场监督人员最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评标,如何保证评标质量,事关整个招标活动的成败,代理机构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无疑会不可避免地介入到评标工作中,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到底该如何作为必须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关注。
“作为越界”与“不作为”是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作为越界”。部分代理机构尤其是集中采购机构直接参与评标,在评标过程中发挥主导性意见,完全成了评标的“主角”,评审专家们反倒沦为“配角”,以至于出现“谁中标,代理机构说了算”这样不正常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部分代理机构对自身职能定位不准确,包办所有采购事务;对法律规定把握不准,在采购活动中随心所欲;个人素质问题也是导致“直接参与”的重要原因,少数代理机构的经办人自我要求很不严格,为图谋一己私利总是想方设法地参与到评标活动中。
“不作为”。还有些代理机构“压根”不参与评标,将评标工作完全交与评委们负责,对具体问题不闻不问,仿佛与己无关,即便出现在评标现场,也如同“局外人”一般。究其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怕惹麻烦,有些人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政府采购“是非”多,不可“自投罗网”,以免引火烧身;二是少数代理机构人员不懂业务,不知道什么该干,什么不该干,无从下手,只得做“看客”。
上述两种倾向带来的消极后果
代理机构直接参与评标明显有违法律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机构的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由此可见,“直接参与”评标甚至左右评标结果就是违法行为,是断然不行的。代理机构直接参与评标后严重破坏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为暗箱操作大开方便之门,从而滋长新的更大的腐败,危及政府采购制度的生命。
对于评标工作,其中有大量的协调事务需要代理机构出面处理,代理机构还无可回避地被推到“风口浪尖”,想完全置身事外是不现实的,倘若一个代理机构对招标采购中如此重要的评标阶段工作不闻不问,将是十分危险的事。一方面影响招标采购效率,遇事不协调不处理,这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产生腐败,握有“生杀大权”的评委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开展工作很难保证不会“胡作非为”;另一方面将使本机构失去代理信誉,只有诚实地履行代理义务的代理机构,才能令采购人放心和安心。
“参与”而不“干预”是保证评标质量的正确选择
有作为才有位置,守法作为才会赢得更大的生存空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务必要认清自己在政府采购中所处的位置和职责,做遵守法律法规的模范,做优质服务的标兵,时时处处争取工作的主动权,认真把握好招标采购中的核心环节,精心准备,严密组织,过细工作,依据法律,依据委托代理协议,规范操作,既要对采购人负责,也要对自身负责,还要对供应商负责,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采购秩序,通过为采购人和供应商提供优质代理服务展示诚信而负责任的形象。保证评标质量,应从源头控制、创造环境、严明纪律、监督防范、廉洁自律五个方面入手。
源头控制。保证评标质量,源头控制最为关键,代理机构务必要提高开标评标活动组织的严密性,在评委组成人员上,要对照法律规定,根据采购规模确定评委会总人数,严格划清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的界限,确保专家数量达到法定比例,招标采购单位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再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标。在专家的抽取方式上应尽可能采用随机方式,专家抽取时间不宜过早,一旦抽取后要注意保密,确保评委会的专业性和纯洁性。
创造环境。保证评标质量,良好环境必不可少,代理机构要为评标工作创造良好的软硬设施,为独立评标的实施提供可能,开标场所与评标场所应当分区隔离,建设封闭性能好、隔音效果佳、可以现场实时监控的评审室,确保评审专家在保密状态下独立评标,评标期间全体评审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交由专人保管,不得以任何方式私下与外界交流互换信息,添置计算机、打印机等必备的工具,有条件的可尝试网上评标,提高评标效率。
严明纪律。保证评标质量,交代纪律要有言在先,坚持独立评标是评标工作的基本原则,目前评审专家们相互抄袭评审结论的情况较为严重,个别项目的评审结论如出一辙,代理机构对此务必保持警醒,在正式评标前要向评委们公布评标纪律,强调评标程序,维护评标工作秩序,对共性的事项要做好协调解决工作,确保评标工作顺利进行,对不守规矩地评委要及时提请监管部门查处,毫不留情地将其打入“黑名单”。
协管防范。保证评标质量,现场监督至关重要,代理机构本身没有监管职能,但对于本机构代理的招标采购项目有义务协助监管部门做好监督工作,可以“协管员”的身份出现在评标现场,在招标采购活动开始前要商请财政、监察、检察、公证部门做好评标现场的公证和监督工作,防犯和制止职务犯罪行为,提请监管部门对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情节严重的要建议公开曝光,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廉洁自律。保证评标质量,打铁还得自身硬,代理机构对采购项目负责人要严格要求,教育员工加强学习,熟读法律,精通业务,让素质过硬的同志经办重要的代理业务,代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牵制制度,同一招标项目不同阶段的工作可交由不同部门负责,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项目的评标,包括主持人、记录人在内的所有在开标评标现场的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随意干扰评委们的正常工作,更不得授意评委们作出有失公正的评审结论。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