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开始施行以来,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名正言顺地进入政府采购市场铺平了道路,不少社会中介代理机构都纷纷把目光转移到了政府采购这块大蛋糕上,听说一些公司还企图利用不正当手段去骗取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如在不具备实力的情况下,四处去借钱,以期能把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中所要求的金额,或者是想办法弄虚作假,试图虚报公司里技术人员的数量等等。笔者认为,如此进入政府采购代理市场必然被淘汰。在竞争日趋激烈的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中,实力远比资质更重要。
没错,政府采购这块蛋糕确实很大,但作为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也应该看到其分“食”者众。在激烈的竞争中,实力才是企业长久生存发展之根本。因此。笔者要说,对于还没获得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社会中介,弄虚作假去谋取行不通;对于已经具备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而言,不正当竞争也是行不通的,惟有想方设法增强实力、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方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曾听一位刚获得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说:“对于其他中介来说,我们不怕,我们老总认识的人多;集中采购机构嘛,就别提了,‘小荷才露尖尖角’,我们都做了这么多年的代理工作,还怕他们吗?虽然不是政府采购项目,但都是相通的嘛……”笔者听了就觉得荒唐可笑。
首先,以“认识的人多”来决定在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中的竞争力是不可取的。政府采购的法制化进程正日益加快,采购项目由谁来做逐渐地不再由采购单位的某个人说了算,不少地方都在研究公平选择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措施,有些地方则已经率先铺上了公平的平台,如福建省福州市现在选择代理机构是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来决定。另外,某省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还提出了一种构想,政府采购选择代理机构应该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来决定,而不是由某个人说了算。在公平的竞争平台上,“认识的人多”根本就派不上用场。
其次,集中采购机构绝不该被小瞧。集中采购机构的优势还是不容小觑的,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不少集中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就比一般社会中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熟悉得多。在业务方面也不能随便就下结论。如某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就曾对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工程进行过深入调查分析,发现2003~2004年度同期的28个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中,有12个砖混结构项目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的中标价比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平均高69元/m2,高出率达11.7%;16个框架结构项目社会中介机构代理的中标价比该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的平均高109元/m2,高出率达19.9%。
总之,社会中介机构争取到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并非就一劳永逸了,就如高中生考大学一样,不少人都认为争取录取通知书是件非常难的事。其实,进入大学后的竞争还更激烈,大家都是有一定素质的人,在大学里得比学习、比能力,拿到大学毕业证后还得想办法就业,没有实力当然就难以就业。同样地,对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言,没有实力是很难在政府采购代理市场中立足的。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