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和普遍应用,给传统的政府采购手段带来一次彻底的改革。电子政府采购的优越性越来越明显,利用互联网遍布全球的特性,可以使招标的对象更加扩大,不但能使一些地域偏远、信息相对闭塞的企业有了平等竞争的机会,同时也让政府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信息技术的实时性,可以使原来繁文缛节的政府采购变得快捷方便,缩短了采购周期,节约了采购费用;网络经济特有的比价性,还可以提高政府采购的透明度,使采购过程更加公开和公平。近年来,电子化政府采购逐渐成为国际发展趋势。
电子政府采购(e—GP)的基本概念
电子政府采购的定义:按照MDB(多边发展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成立的e—GP工作小组的研究定义,把电子政府采购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电子采购的一般定义,即电子政府采购是指政府部门在采购活动中,通过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特别是国际互联网技术,从供应商手中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等的采购形式;第二个层次,是将电子政府采购分为电子招标(e—Tendering)系统和电子购买(e—Purchasing)系统两个完全不同的采购过程。其中,电子化招标系统主要是通过电子化公开招标过程,对公共部门采购数量小但价值高,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这项技术对e—GP有广泛的影响,可分步引入,开发成本较低。电子购买系统则是为了方便政府部门,购买一些量大但价值低的标准化商品和服务的过程,这一系统较之电子招标系统复杂,需要逐步开发;第三个层次,是电子招标功能要求的,包括信息发布、文件下载、文件澄清、文件上传、开标跟踪与合同管理;电子购买的功能要求包括:资格预审、(反拍卖,询价,目录订购)、订购和支付。电子招标允许更多的阶段性实施办法,而电子购买则建立在标准交易的模块上,开发成本高不能分步实施,一般采购量大且没有弹性。
电子化政府采购的国际经验
在国际上,电子化政府采购与电子商务是不同的两个概念,根本区别是电子政府采购有法定规则,政府采购的电子化只是将采购活动的具体运作以电子载体取代人工操作,但不改变法定规则。电子商务没有法定方式和程序方面的规定,交易双方可以自行约定交易规则,操作比较灵活。
本世纪以来,一些国家和地区开始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但是进展很不平衡。韩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的电子化政府采购应用较广。美国的电子商务虽然比较发达,电子化政府采购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却非常迅速。美国从2000年开始在原有的政府采购体系中广泛采用以网络技术为核心的信息化管理手段。经过几年的建设,美国的政府采购电子化体系已经相当成熟。
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从1997年开始开发,直到2002年10月才开始正式运行,短短的几年时间,韩国政府完成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的组建。2003年电子政府采购系统被联合国评选为公共服务优秀奖,2004年又被评选为联合国模范采购系统。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走在了世界前列。
电子化政府采购不仅仅是搭建一个电子网络,传递采购信息、下载采购文件那样简单,而是真正意义上的网上交易。在韩国,电子化政府采购不是一个采购方式,而是贯穿全国的、统一的采购系统。韩国政府采购是一个高度集中的政府采购,中央政府采购机构为韩国采购厅,实行的是限额标准采购,比如货物采购,5万美元以上由韩国采购厅执行,以下的由地方政府执行。但即使是地方政府执行,也必须在电子政府采购系统中完成,不能擅自进行采购。
电子政府采购系统由韩国厅创建,是在最初建成的政府机构、采购厅、公司之间的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的基础上,逐步建成商品网上交易市场、电子招标系统、电子支付系统。2004年,建成了客户管理系统(CRM),向每一个客户群体提供更便捷、个性化的服务。2005年,韩国采购厅通过开通移动电话服务,使人们随时随地获得政府采购信息,并参与投标活动。
目前,韩国已有3万个公共机构、20万公务员和11万个注册供应商在使用电子政府采购系统,每年完成430亿美元交易额使其成为国际上最大的电子市场。
美国电子化政府采购从体系结构来看,根据服务对象不同,可分为联邦、州和地方三个层次。联邦级的网站如联邦商业网站和联邦总务署等,它们面向所有的国内企业。而州和地方政府一级的采购中心则基本上是各州和地方自行建设,它们一般都只为某一特定区域的企业服务。
美国的政府采购统一由联邦总署负责,联邦总署除了向联邦机构提供采购供应服务外,还负责联邦采购信息管理。主要是建立、更新和维护商机信息系统和联邦采购数据系统。商机信息系统一方面发布有关采购信息公告,让广大供应商了解政府规则和需求信息;另一方面与联邦技术中心(全国93个办事处)联网,让政府部门通过庞大的供应商信息库和商品信息库了解市场。联邦采购数据系统记录了每一个采购结果,除了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和分析功能外,该系统还能起到辅助动产管理及审核有关动产预算的作用,可以根据上一年经验数据推算下一年计划。
美国的电子政府采购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电子采购。联邦总署签订的长期供货合同或定点采购合同在网上公布,并与国库支付系统和各部门财务管理系统以及供应商网站联网,整合所有信息资源。系统通过安全性很高的口令方式来运行,用户同时可选用多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的产品,一次下单,信息直接通过网络发送到相关注册供应商,供应商直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供货;国库支付系统及财务管理系统同时收到相关信息,并根据合同条款直接付款;二是网上竞价(反向拍卖)。采购方在网上发布采购信息并设定起始价,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通过网络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价格,系统与截止时间关闭,并自动选择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人;三是使用采购卡。对于授权中的低价商品采购,采购部门通过与银行合作发放采购卡,由各部门凭卡直接采购。对采购卡的管理控制非常严格:一是专人使用;二是采购信息联网,财务管理系统及时汇总,部门可随时抽查;三是采购限额控制,比如单次不超过2500美元,每天不超过5000美元,每月不超过50000美元;四是定点采购,不能随便到定点范围之外刷卡。
电子政府采购的明显优势
节约时间和费用。据香港特区做出的测试,由加拿大渥太华向香港传送一份42页的投标文件,特快专递需要3天,费用为57.24美元;传真需要31分钟,费用25.94美元;利用互联网仅需要2分钟,费用为0.16美元。也就是说,通过网上投标比特快专递快2160倍,便宜350倍。如果考虑网上下载标书和无纸化因素,节约的时间和资金更多;英国通过使用国家教育门户网(www.feoline.net)大约500所学校每年降低采购费用一千万英镑,节约90%的时间;通过逐步引入电子政府采购系统,韩国节省了27亿美元的采购费用,而其对系统的投入只有2600万美元。1998年—2002年,公共采购人员从1058名减少至935名,而政府采购的金额则由128亿美元提高到171亿美元。对供应商的支付时间不到4小时;罗马尼亚利用政府范围内的电子采购系统,使大约1000家公共机构和8000家供应商联系在一起。在2003年最初4个月中,完成交易6万个,根据信息通讯部的统计,在此平台上采购商品和服务的费用节约了22%,达3500万美元。巴西的采购门户网站的开发和维修费在最初3年共为700万美元;巴西政府估计,最初两年中,在线反拍卖的应用,使交易费用节约了150万美元。常规的采购程序要2个月完成,而在线反拍卖则只用15天,同时提高了中心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为更多的供应商提供了投标机会,增强了竞争性,价格竞争更加透明。采购实体有了更大的选择空间;
提高了透明度,抑制了腐败现象发生:第一是所有采购信息、采购时间、资格条件、对采购事项的询问和答复、招标文件以及有关交易记录,都在系统上进行并保存在系统之中,实现了整个采购过程的公开透明。第二是减少了纸质文件容易出现的模糊、延误以及其他可能的人为因素等问题,实现了现代技术和正确管理的结合,使采购活动更加安全。供应商投标、采购机构接受投标、开标、保密性、文件储存等,比纸质文件更可靠,更及时。第三是方便了监督。社会公众更加容易地从网上查看采购法律政策、采购过程和采购统计分析结果,审计部门可以跟踪监督。
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机会。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消除了地域限制,所有供应商都有平等机会参与全国甚至世界市场的竞争,标准采购文件弥补了中小企业的专业缺陷。许多国家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专门为中小企业和弱势群体参加政府采购开发了支持系统。
我国电子政府采购的现状及前景
我国电子政府采购和韩国美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原因首先是我国正处于构建政府采购体系的初级阶段,政府采购制度的推行较晚,无论是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认识,系统运行的整合,还是采购人员的培训,都没有达到电子政府采购的要求。其次是我国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的法制环境尚不成熟,电子政府采购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改革,对现有的法律体系需要增加更多的内容,以适应电子政府采购的需要。最后一点是我国信息技术的基础设施受到限制。电子政府采购是一种通过电子媒体取代纸张的采购方法,因此它必须建立在具有良好功能的基础设施上,从而使采购机构和供应商能够在线交易。尽管我国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近几年发展迅速,但覆盖面还达不到取代纸张的程度。
几年来我国电子政府采购在部分省份和城市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如浙江省全省电子政务网络正在投入使用,浙江省电子政务的主要任务就是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明确提出了电子政务网络由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构成,两网之间物理隔离。内网主要承载内部业务,外网分为三层:省中心核心节点,11个地市节点;省级厅局接入单位;广东省为了促进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广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对政府采购系统的开发进行研究,深圳、珠海在电子政府采购方面取得明显成绩,深圳已经实现了网上招投标。长春市的电子政府采购也一直走在全国前面,目前已实现了网上信息发布、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网上反拍卖、网上专家抽取、网上信息库管理等功能。
我国电子政府采购的基本目标。一是进行电子政府采购的研究和规划。加强研究必须学习国际上的经验和教训。根据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改革进程,逐步逐阶段的建设实施;二是政府采购改革和电子政府采购建设应该相互统一,相互促进。政府采购的发展是电子政府采购的前提,电子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的实践和重要内容。三是逐步推进政府采购改革,政府采购的电子化可从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开始着手,先易后难,逐步推广到各个领域。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