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及管理过程中,全面采购预算监管可分两个层次:一是部门采购细化预算,即围绕公共采购效益(效率)的提高,满足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采购预算。二是政府采购总预算是以资源配置最优化为出发点的。那么,笔者就此出发点作如下分析,并提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的重点。
要充分体现政府采购部门预算的价值。实现政府采购以资源配置最优化目标的发展战略,就必须立足采购资源配置的预算价值目标和长远规划;光有采购总预算,而没有分解落到实处的年度细化部门预算是不够的,也是不科学的;只有具体到采购每个项目的预算部门化才能达到采购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匹配度和最精细化效果;可以说,没有具体细化的部门采购预算,采购年度计划就无法落到实处(因为根据《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可以拒绝开展无采购预算和无资金保障的采购活动,并可拒付采购资金等),采购预算发展战略也就如同“空中楼阁”;约束采购资源的配置规模,尽可能多地相互调剂利用闲置资源,以提升采购资源配置的效率;要提高采购资源的配置效率,就必须进行二次、三次资源的有效配置,即资源的约束型配置;约束型采购资源配置就是利用采购预算、平衡各利益相关者的矛盾、节约资源使用、解决资源有限性和需求无限性之间的矛盾,努力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解决采购资源配置拟“木桶论”中的“短板”。采购预算可以让采购需方主体清楚地知道自己拥有哪些资源,缺少哪些资源、应该补足哪些资源,以及资源之间的匹配度,明确并解决了“短板”问题,才会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要突出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重点。首先,以开放的思维理解政府采购预算的细化,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采购预算旧思维:拥有多少资源——如何充分利用资源——应该达到什么目标。而现代新的采购预算思维是:应该达到什么目标——需要多少资源——拥有多少资源——怎样获取更多的资源再利用。两种新旧思维虽然只是顺序不同,但前者是保守的资源配置,后者是开放的资源配置。开放是资源配置的基本要求,因为只有开放,才能获取更多资源调剂,才能有效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其次,各采购责任人要以采购预算执行的最坚决化为出发点,积极主动地去分析采购预算中资源配置的状况,实现采购资源配置目标和达到采购预算战略的过程,这个过程由各采购责任人来完成,因为采购各责任人能更清楚地分析自身资源的存在状态,离目标有多少距离或差距,以及达到目标应该采取什么手段、方法和高招等,这是任何部门(或单位)都不能替代的;另外,以采购财务结算部门作为采购预算扎口与支出环节的监管主体,实现采购预算资金的最终支付、监管和执行的相互制衡目的。再则,政府采购预算是“一把手工程”,采购资源配置效率的高低,要求资源配置过程信息全面和对称。
采购具体办理人重视程度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办理人相互“博奕”才能产生最佳采购预算目标,没有“博奕”,或“博奕”一方拥有信息不对称,都不可能达到最佳采购预算目标。二是各级采购具体办理人平衡资源配置过程中的利益矛盾,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的“合适”,其他外部人员无法解决这样的矛盾。三是各级具体采购办理人(采购操作人员)的行动是政府采购预算目标实现的重要保证。最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集中采购机构等的一线采购主体之考核至关重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职能部门应认真检查自身的考核体系是否有助于实现采购预算的战略目标,不符合的应及时修正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预算中资源配置实现最优化之目标和达到以最优化为出发点。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