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一重点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结果及相关内容,让影响了结论的“低级错误”得以顺利过关,在多家投标方提出质疑后重新评标时,仍启用有明显过失的原班评委,该保密的评委身份“公开化”。投标方质问:如此招投标能见“阳光”吗?
一问:该公开的内容为何对外“保密”
投资上亿元的邯郸市接待中心,将作为邯郸市对外接待的窗口,是这个市万众瞩目的重点工程。其室内装饰装修工程B标段(总造价超过1500万元)于今年1月发标,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最终有12个符合条件的建筑装饰公司参加投标。2月16日,在邯郸市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监督下,这一招标工程开标,采取综合评估法:由九名专家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打出技术分(20分),再根据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核算出商务分(80分),两个分数相加,排第一者中标。当天,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深圳中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中航”)中标。
参加投标的深圳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文业”)等多家公司对此结果提出质疑,联名写信反映到邯郸市招标办公室。质疑发起人“深圳文业”负责人郝国强说,招标公司只公布了中标结果,并没有公布各家投标方的得分,所以不知道“输”在哪里,向招标公司去问,人家也不说,觉得很蹊跷。
邯郸市招标办公室主任曹麦生说,按规定,招投标实行“阳光操作”,所有程序和数据在结果出来后确实不应保密,而应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参与信访的深圳南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马亮说,他们的怀疑是有根据的:招标程序走完后,虽然不知道专家打出来的技术分,但各个公司的报价都互相公开了,因此根据事先确定的评标办法,能算出各自的商务分。结果一算,中标的“深圳中航”商务分是很低的。
记者从此次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上了解到,商务分这样计算:去掉所有报价中的最高和最低,其它报价的平均值×97%为基准价。确定基准分为77分,投标方的报价每高于基准价1%扣一分,最多扣三分,报价每低于基准价1%加一分,最多加三分。
一些投标方负责人说,按照这个方法核算,“深圳中航”只有77分,比这分数高的有好几个,他们强烈要求公开技术分。
二问:明显的“低级错误”为何顺利过关
看到一些投标方为寻求一个透明的结果而奔走,参加评标的评委隋英镝主动为他们提供了技术分。隋英镝说,评标分数应该透明、公开,便于接受监督,否则就不是“阳光操作”。按照第一次评标的真实结果,有两个单位占优势:“深圳中航”的技术分是15.79分,“深圳文业”的技术分是15.44分,这样一算,“深圳中航”总分是92.79分,而“深圳文业”的总分是95.24分。
得分低的“深圳中航”为何最终中标?对招投标负有监督责任的邯郸市招标办公室主任曹麦生说,接到多家投标单位的书面质疑后,他们仔细查看了相关数据,认真核实一遍后,发现确实弄错了,与评委隋英镝说的一致。当时算基准价时因为漏乘了97%的系数,才出现了不同的结果,他们随后责令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认真复议,必须纠正错误。
为何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曹麦生解释说,当时临近春节,大家人心惶惶,招标办工作人员和评委都没注意到这个错误,是个“失误”。
三问:评委身份“公开化”,能保证不被“攻关”吗
3月2日,与第一次开标相隔半个月后,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组织原九名专家进行复议。3月5日,公示结果仍是:“深圳中航”中标。
记者向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人车明海了解情况时,他说,整个情况都向邯郸市招标办公室做了汇报,其它无可奉告。在场监督复议的邯郸市招标办公室主任曹麦生解释说,这次复议中,让评委专家又查看了所有投标公司的相关资料,发现有三个公司的投标文件与要求不相符,按规定予以废除,这样重新核算九个投标单位的商务分,就出现了现在的结果。因为废标直接影响中标结果,专家们都是很慎重的。
按照国家七部委2001年颁布的《评标方法规定》,评标专家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保密,以防投标人“走关系”。投标方说,发生在邯郸的这次招投标经过了第一次开标、中标程序后,大家都知道了评委的名单。建设部招标办一位专家说,专家评委对评标起到决定作用,这种情况下,再次评标不能保证评委不被“攻关”,而且上一次评标如果评委出现了严重差错,第二次复议就应该更换评委,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以保持评标公正性。
参与投标的深圳深装总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王佳认为,同样的专家评委,第一次评标没有废标,复议时却废了三个标,这太富戏剧性了。
参加评标的评委隋英镝说,看到这样的结果,自己作为评委感到很难为情,当时根本没仔细看资料,只是有人提议废标,就随大溜投了票,现在很后悔。
曹麦生说,一般在第一次评标中有重大过错的才应该更换评委,而第一次评标漏乘97%系数只是“失误”,不应该更换评委。为了让投标人心服口服,他有意更换评委再进行复议,但由于来自各方面“压力”难以作出决定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