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的核心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李利君说,“反商业贿赂的关键就是要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早已明确建设领域是当前重点治理的六大商业贿赂领域之一,而且位列其首。而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主要发生于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比如很多省份接连发生的交通厅长‘前腐后继’的大案,就是缘于公路建设招投标中的商业贿赂。”
李利君说,政府投资完全是用纳税人的钱办纳税人的事的公共投资,属于公共财政范畴。为此,各国都将其纳入严格规范、透明运作、公开监督的政府集中采购范围。政府投资工程不仅是各国政府采购的内容,而且是最主要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按世界通行的计算方法,政府采购额一般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或以上。据统计,2005年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超过了18万亿元,按10%计算,至少应该有1.8万亿元的采购规模。但根据有关方面公布的数字,2005年我国的政府采购额是2500亿元,至少还有大约1万多亿元的政府采购业务脱离了政府采购监管的范围。其中,主要就是工程采购。
李利君说:“我国虽然立法强调集中采购,但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现行工程采购实行的仍是由各部门根据自己需要分散采购(招投标)为主的模式。根据2003年1月1日实施的《政府采购法》,所有的政府采购都应全部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管理。但4年多过去了,大部分工程采购并未被纳入政府采购,2500亿和1.8万亿的差距也充分说明这一问题。”
鉴于目前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李利君建议:改革现行政府采购体制,完善《政府采购法》,将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统一管理,规范工程采购行为,从源头上深入推进治理建设领域的商业贿赂。
“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杜绝暗箱操作,这是我国《政府采购法》立法的重要初衷,政府投资工程应列为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李利君委员说,“但因为计划经济时期遗留下来的政府工程采购各部门各自为政的‘传统’,时至今日,各部门仍将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保留在自己手中,形成实际上的各部门分散的工程招投标管理模式。既造成裁判员、运动员和管理员三位一体的不合理监管体制,又造成重复交叉管理的资源浪费和因监督失控导致的商业贿赂黑洞。”
她说,从已发案件看,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最严重的是工程采购。如果把占政府采购份额最大,又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政府工程采购排除在政府采购之外,政府采购的作用将大打折扣,同时还失去了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的实际意义。“治理政府采购中的商业贿赂,尤其是政府工程招投标的商业贿赂,如果不从体制机制源头上解决问题,这种治理只能是舍本求末。”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作者:朱丽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