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地实施政府集中采购是我国体制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必然环节。尽快把建设工程,尤其是公共物品建设工程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的范畴是政府集中采购的发展方向,也是有效实施政府采购的必然要求。政府采购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形式,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特殊时期,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做好政府采购工作,是我们树立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迫切要求。山东省泰安市首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实施了政府采购,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泰山大街的建设就是实施政府采购制度的一个成功案例。
泰安市政府采购开始于在1998年。初期的政府采购范围主要集中在政府部门的车辆采购、集中定点加油维修以及政府部门的办公设备采购等。随着1999年泰安市政府将工程采购纳入了政府采购,推动了城市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泰山大街是泰安市区连接京沪(福)高速公路的一条大街,被泰安市委、市政府列为民心工程和形象工程,长10公里,预算投资2亿多元。由于工程采购是否应该纳入到政府采购的范围内,在实施《政府采购法》前没有定论,各个地区在实际操作中各行其是。虽然按国际惯例,各国把工程采购都纳入到政府采购中,但由于我国的工程招投标都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以在很多地方,工程采购是放在建委还是放在财政部门,意见分歧很大。
泰安市委主要领导本着保证工程质量、节约俭省、杜绝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的指导思想,决定在泰山大街建设中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对施工队伍实行公开招标,对大街配套设施及大宗物资实行统一集中采购。为此泰安市成立了工程建设指挥部,采取分类指导、共同负责的办法,确定道路工程建设由建委的招投标中心来负责,其他的一些分项的工程和材料由财政部门来采购,如绿化工程、电缆、路灯、人行道板、井盖等。在对土建施工队伍招标上,由于标底设置比较复杂,专业性较强,财政部门又缺乏这方面的人才,就试行了委托采购方式,委托建委招标办公室和泰安会计师事务所联合对以上工程进行了招标。通过对36家投标单位资质、实力、业绩、信誉及报价情况的分析研究,综合评定11家施工单位作为三项工程的承包商。节约资金1054.6万元,节约率10.6%。
在对大街的人行道砖进行采购时,由于要求标准非常高,市场产品哪种最好我们也不掌握,质量标准更是说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决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人行道砖的采购。在调查了解后,与四个生产厂家,就产品质量、生产能力和价格等问题分别展开了谈判:济南市政工程一处材料厂的产品质量较好,但价格较高,我们就价格问题先后与其进行了三次谈判,从成本核算谈到付款条件,从质量要求谈到材料来源,从对方困难谈到我方配合,最后以每平方米45元的价格成交,每平方降价9元,下调17%。同时,还答应了我们让泰安两家材料厂一起生产同类道砖,由济南市政一处材料厂提供原料、生产工艺和技术指导的要求。此次采购,不仅产品质量提高了标准,节约了资金,同时,还带动了人行道砖生产水平的提高,促进了企业发展。
在对泰山大街绿化工程采购时,由于城市绿化过去一直由市园林处独家经营,存在很多弊端。为此,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决定在泰山大街绿化工程引入竞争机制,实行政府采购。因城市绿化不同于一般的工程采购,不仅要建植,还涉及建植后的常年管理,外地单位到泰安进行管理有诸多不便,我们采用了询价采购的方式。最后,经市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综合评审,山东农业大学草坪研究所以317.9万元的价格被确定为泰山大街绿化工程的承包商。不仅节约资金63.8万元,而且打破了过去城市绿化由独家经营的局面,成功引入了竞争机制。
目前,泰山大街已成为标志性建筑和政府采购的样板工程。政府采购资金能否规范、及时地拨付给供应商,不仅影响采购合同能否正常履行,也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信誉和形象。为此,我们在政府采购中心设立了“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并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单位提出采购申请后,先由财政内部有关业务科室进行审核,报领导批准后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进行采购。在采购合同签订后3日内将资金直接拨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属单位配套部分,在采购申请批准时由单位将配套资金存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由政府采购中心直接拨付给供应商,避免了因合同主体与付款单位不一致和采购资金多头支付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采购合同规定进行结算,不仅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资金周转速度,也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杜绝了资金拨付过程中的种种不良行为。
来源:金融界 作者:何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