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不断开放、日趋一体化的世界经济环境中,每个国家都需要对其政府采购市场加以系统管理,以防范本国政府在与外国企业进行商业交往时威胁或危害国家安全。具体而言,就是防止关系政治、军事、经济的信息外漏,减少他国利用本国企业直接或间接地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的风险。联想“安全门”事件提醒我们,政府采购必须把保护国家安全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两种误解
否认上述观点,可能源于一种错误认识和一种空白认知。
错误认知主要表现在片面地、形而上学地宣扬新自由主义经济的自由贸易、全球经济一体化。事实上,这完全陷入了可怜的对自由竞争的信奉,这种对所谓的自由经济的崇拜,首先完全忽视了新自由主义理论的起源。
部分人动辄打着自由主义经济学说的旗号,以数百年前的“绝对优势理论”或者“比较优势理论”为王牌,嘲讽他人“狭隘保护落后民族经济,导致效率低下”,并鼓吹“市场开放、自由竞争促进产业竞争力”。殊不知,他们言必引用的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在上世纪70年代经济危机后的主张,目的是建立以发达国家为核心的全球分工体系,是需要发展中的中国辨证看待的。自由贸易和经济全球化,始终是相对有利于发达国家和大资本利益,不利于发展中国家和中小资本利益的。所以,即使从纯经济角度看,发展中的中国经济,应该有其自主的思考。和个人、企业这两类消费者相比,政府的采购需求是最应该发挥对经济、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
空白认知则主要表现在,否认政府采购中国家安全问题的必要性,这更来自于一种错误意识。他们没有意识到政府部门是有着完全不同于个人、企业这两类需求者(消费者)的属性,对采购主体是政府的研究和管理,更应该超出狭隘经济意义上的资金使用效率、成本解决等。对于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我们在独立、快速发展过程中,政府主体的采购应该也必须上升到国家的对外政治权益、国家安全保障层面,也就是要注意政府采购“国家安全成本”。对政府采购的“国家安全成本”计算,不仅仅是在国际市场的采购,更不能忽视在国内市场上本国政府与外国企业及其中国控制企业的采购行为。
目前,对政府采购的“国家安全成本”认知缺失是一个严峻的现实。以《政府采购法》的颁布实施计算,我国对政府采购的规范管理刚刚4年,这期间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获得了快速发展。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促进廉政建设等工作都取得巨大成绩。联想“安全门”事件及时地给了我们一个提醒——国家安全是政府采购的头等大事,国家安全的保障工作不仅仅限于直接的军事、安全环节,更要关注到以政府为主体的国内市场采购。
俊杰 政府采购信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