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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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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广告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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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3-04-20
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玻璃制品存货减值测试服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比选项目 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玻璃制品存货减值测试服务 ,项目业主为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比选人为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比选。
1.2 本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组织。比选代理机构是 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服务地点: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4号;
2.2比选范围:对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玻璃制品进行存货减值测试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比选人委托工作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共1个标段。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可提供承诺函;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项规定的限制比选申请的情形;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04月18日至2023年04月20日(法定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1)线上方式:将报名资料(详见第4.2条)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1123720395@qq.com),比选代理机构审核后,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比选申请人指定邮箱。
(2)线下方式: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 333 号 1 幢 4 单元 27 层 2704 号 )持下列资料(详见第4.2条),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
4.2 报名资料要求:
(1)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此项采用线上报名并获取比选文件的需提供扫描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文件的不需要提供此项资料;
(2)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3)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①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
②通过线上方式获取比选文件的,应在经办人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写明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且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需将报名资料整套原件一并递交给比选代理机构。
③本次比选文件获取阶段不核验原件,比选申请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在评审阶段评审委员会认为有需要查验原件的,比选申请人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
4.3 比选人不提供除4.1条以外的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4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5.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4日10时00分
地点为: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幢4单元2704号)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成都传媒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南支路4号
联 系 人:贺老师
电 话:18758576191
比选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幢4单元2704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83226053、85136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