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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南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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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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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3-04-21
四川博悦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采购人)委托,拟对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文化旅游志愿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编号:SCBYZBCS(2023)0413
二、项目名称: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2023年文化旅游志愿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00000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聘一家专业供应商,以公益演出的形式开展民族音乐的文艺表演活动,内容需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主流文化思想,彰显文化惠民和人文关怀理念,主旨是提高群众文化素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本项目共计一个包,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注:①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③依法在登记管理部门登记或者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和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等社会力量视同中小企业)。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竞争性磋商文件自2023年4月17日至 2023年4月21日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四段276号滨江名城15栋1单元2103室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竞争性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介绍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争性磋商时间:2023年4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四段276号滨江名城15栋1单元2103室.
九、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招投标网(http://www.scbid.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其他商务服务业;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南充市顺庆区北湖路83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508277166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博悦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滨江中路四段276号滨江名城15栋1单元2103室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7-2923355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其他要求
一、项目概况: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一家专业的第三方供应商,开展文化旅游志愿服务,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传统文化进景区”、“传统文化进社区”“艺术作品进社区”,以及助力义务教育“双减”、提升青少年精神素养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要求
(一)活动把控(实质性要求)
1、活动形式:活动以大舞台、大讲台、大展台为载体。一是组织开展各类传统文化进景区、社区文化惠民演出活动,以歌舞、非遗、戏曲等艺术形式展现。每年开展活动不低于6场次,惠及群众应达到2万人次以上;二是组织实施艺术普及宣传讲解、便民活动,组织美术、书法、音乐、戏曲、舞蹈等志愿者深入到社区、学校、园区等场所,全年“艺术作品进社区”展览不低于4次,组织文化志愿者开展进场馆、进社区的宣传讲解、便民服务等活动不少于30次。
2、活动对象:活动对象要全面覆盖到各层级人群,包括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留守儿童等特殊人群。
3、活动意义:本着“奉献社会、志愿服务、关心他人、共同进步”的准则,以弘扬志愿精神、提高全民素质为目标,以满足市民需求、为市民提供服务为宗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进景区、校区、社区、园区等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广泛实施“阳光工程”“圆梦工程”“春雨工程”,不断丰富广大市民多样化、多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发挥了文旅志愿服务职能。
(二)组织要求
1、计划与方案
每季度第一周需提供当前季度活动开展计划表,计划表应写明活动主题、活动形式、活动时间等事项,活动开始前15个工作日需将完整的活动方案报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指定人员审签备案,审签完成后方可开展活动。
2、资料保存与统计
每场活动结束后需将图片(视频)资料(如活动宣传单、工作证、照片、签到表等资料)保留存档,并统计本场活动受益群众数量。
3、数据要求(实质性要求)
全年文化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受益群众不低于100000人次。
4、人员要求
(1)供应商负责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需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管理成员即指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负责团队整体工作安排、与采购人衔接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应优先选聘具有同类项目实施经验的人担任。
(2)项目团队具备高度的专业性,应包含导演、表演专业、群文专业人员及舞台技师等其他相应专业人员。
(3)对于中标人配置的项目团队人员,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或不宜继续履行对应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撤换,中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及时撤换并重新配置。
5、其他要求
(1)承接单位需安排专人负责与南充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指定人员进行工作对接;
(2)活动开展要务求实效,不能弄虚作假;
(3)参与展演推广的演职人员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与之相关的业务能力,展演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主流价值观、道德观。
(4)供应商须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资源(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版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5)活动开展要有安全预案,供应商须确保演职人员和现场观众的人身安全;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承诺:承担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责任、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包括:其聘用的所有工作人员劳动用工安全事故、因操作不规范等因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安全事故(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
(6)活动费用支出要合理合法,符合财务审计相关规定。
6、活动成效
(1)活动要深入推广优秀群众文艺作品,为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贡献积极力量。
(2)活动要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获得广泛的社会好评。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1)供应商的报价包括且不限于:服务费、演出服装道具化妆费用、灯光音响租赁费、场地租赁费、交通费、运输费、安装费、人工劳务费、舞台搭建舞美制作费、宣传制作费、代理费、税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合同签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实施进度达80%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第二笔款项,达合同价款的80%(扣除预付款项余额);项目实施完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尾款。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凭验收合格报告办理相关财务手续,并需提供正规合法的税务发票。
2、服务地点:供应商提供服务地点计划,报经采购人审定后实施。
3、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10日止 。
4、履约验收:
(1)履约验收方案
①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或邀请相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验收时供应商需提供不限于每场展演图片不少于3张、演职人员签到表、展演场地所属单位或街道/社区/乡镇/村盖章、受益群众数量确认信息及受益人员满意度问卷调查表等佐证资料;
②履约验收程序:按进度验收
③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2)验收标准: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文件规定、按照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内容和承诺以及本项目服务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3)验收内容:采购人将从活动宣传情况、活动展演情况、观众满意度情况、履约能力、受益人员满意度情况、履行合同其他内容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全额支付剩余合同款,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将根据验收情况据实结算并支付款项。
5、违约责任
采购人、中标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未尽事宜以合同签订时约定为准。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15% |
15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最终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分值。 |
2 |
服务应答16% |
16分 |
根据供应商的服务应答进行评审,服务应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服务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16分(实质性要求除外),服务应答与服务要求有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3 |
项目实施方案48% |
48分 |
1、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审,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项目及内容;(2)服务专业技术及设施设备保障;(3)服务范围;(4)服务进度计划及节点规划;(5)专业服务人员配置;(6)服务形式及安全措施保障;服务方案完全满足服务要求并符合项目实际的得24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方案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定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1)现场管理制度;(2)应急解决方案及人员安排;(3)突发事件预案。方案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并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方案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的现场阐述进行评审,阐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指导思想及活动主题;(2)活动时长、活动氛围基调;(3)活动设计、表现形式及内容的文字描述。阐述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并符合项目实际的得12分,每缺少一项扣4分,每有一项不合理处扣2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阐述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或内容不完整等情况。未提供不得分。 |
4 |
履约能力15% |
15分 |
1.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中,具有群文管理或导演(或演员或演奏或编剧或美术)专业副高以上职称的得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中,具有群文管理或导演(或演员或演奏或编剧或美术)专业中级职称的得3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团队中,具有国家级非物资文化传承人资格的得6分,具有省级非物资文化遗产传承人资格的得4分,具有市级非物资文化遗产传承人资格资格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且不重复计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5 |
类似项目经验6% |
6分 |
供应商有类似项目经验的得6分。须提供服务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类似项目的图片资料(如活动宣传单、现场照片等资料,资料中须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否则不予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