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实施以来,我国政府采购透明度日益增强,中央、地方政府采购项目公告的发布,不仅为供应商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民众关注监督政府采购提供了便利,也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相互借鉴学习提供了素材,如对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和合同公示的对比分析,既能加深政府采购从业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认识,也有助于提升自身业务水平。本文即以几则招标(谈判)文件为例,分析不同采购机构践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异同,供业界同仁参考。
招标(谈判)文件样本列表
笔者以2016年11月22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随机下载的四份招标(谈判)文件作为研究样本。各样本文件基本信息如下表:
表1 招标文件样本
采购文件应当涵盖哪些内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着较为明确的规定。例如,《政府采购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第十八条规定,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政府采购非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第十条提出,谈判文件应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制定。而各样本文件的内容框架如下表:
表2 四份样本的文件框架
模块化:招标(谈判)文件的主要特征
仔细对比表2中各样本的文件框架及内容,可发现模块化是其一大特征,且各模块与政府采购主要当事人存在着对应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招标文件基本组成
图1中,招标文件一般包括投标邀请、采购需求、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合同条款五部分。其中,采购需求来自采购人,投标文件格式是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需要准备的,合同条款是潜在投标人中的中标人与采购机构所签合同的基本样式,而这些都是采购机构作为采购项目实施的组织者需要准备的。
主脉络:采购操作程序一致性
除了按照文件模块化组成视角分析这些样本文件,还可以从样本文件如何规定、反映及控制采购操作程序的视角来分析,如图2所示。
图2 招标文件组成与采购操作程序对应示意图
在图2中,公开招标一般包括采购项目下达、招标、投标、评标、中标直至合同签订这一整体流程。招标文件的发布是在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并对外发布招标公告时发布的。在此时间节点上,采购机构将潜在投标人应知晓的各方面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投标邀请部分予以明确,同时在投标人须知部分对本项目的采购操作程序以及各类相关材料等都作了详细的解释与规定。因此,表1中各样本文件在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方面,体现出主脉络的一致性,也体现出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节点与整体采购流程的统一。
不过,由于各采购机构基于长期实践的业务积累及具体项目的不同,表1中样本文件在具体内容方面有很多差异,体现出业务操作方式的多样化。另外,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到评分标准,以及供应商投标时需提交文件的内容及具体格式,各样本文件也有着较大差异,体现出采购机构的细致严谨,这也为各采购机构之间相互借鉴学习提供了帮助。(作者:李昌锦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集中采购中心履约管理处)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