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要能经得起民众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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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4日
针对律师殷思亮微博爆料阜阳花费6488万元采购6500辆自行车及配套服务,每辆自行车总成本达9981元这一事件,安徽阜阳市政府经过调查后作出回应称,“天价”系误读,这一公共自行车系统的6488万元总采购费用中不只包括自行车,同时还包括了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用。(2月3日《新京报》)
把工程建设费和运行维护费平均到每辆自行车上,就说自行车是“天价”,的确应该是误读。但从阜阳市政府的回应中,律师殷思亮仍然没有得到他想要的答案,即每辆自行车单价到底是多少?尽管这个问题并不难回答,因为谁都知道,一般情况下,政府招标采购的标书里面每一个项目的价格应该都是细化的,明确的。只要查看一下当时招标的资料,一切就都清楚了。所以,这件事是否就此结束还不得而知。当然,不管结果如何,当前政府采购方面存在的问题依然值得我们反思。
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目的是少花钱多办事,追求时间成本最小而收益最大。近年来,由于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在招标采购中出现过“天价采购”、暗箱操作甚至腐败等问题,导致部分民众一提到政府采购就开始质疑。虽然有些质疑最后证明是民众多虑了,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拒绝民众质疑。政府采购花的是纳税人的钱,所以有义务向公众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公众也有权知道自己的每一分钱都花到哪里了。事实上,只有能经得起民众检验的政府采购才可能是合理合规的采购。
政府采购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充分引入竞争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阳光下的交易”,防止“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而保证“交易”在“阳光下”进行的最好方式,就是政府部门公布采购信息,让公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但如果公布的信息简单模糊,给公众云里雾里的感觉,看都看不明白,就更谈不上监督了。而失去监督的“交易”,就会给腐败留出空间和机会,最后可能损害的是政府的公信力。
因而,让政府采购真正成为“阳光下的交易”,我们还需要在采购程序、采购信息的透明上下更多的功夫,做到采购过程完全透明,让所有的供应商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采购信息及时公开,让每一位民众都能看到“明细账”。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要建立责任追查机制,对违规者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让那些不规范甚至违法的政府采购行为彻底失去生存空间。(作者 缑玉明)
来源:中国甘肃网-甘肃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