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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地区: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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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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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委托,拟对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26年全省大田物资集中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HTC-HW-2026-0161
2.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2026年全省大田物资集中采购项目
3.招标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
三、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划分2个标段:
采购内容 | 标段 | 最高限价(含税) | 预估数量 | 数量单位 | 到货地点 | 供应市(州) | 备注 (本处数量仅做参考,最终数量以各产区实际签订供货数量为准) |
抑芽剂 | 1 | 5元/亩 | 1080900 | 亩 | 凉山到各县市分公司库房,县市分公司无库房的送至就近烟叶收购站库房,具体地址以实际通知为准;德阳到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大泉坑村大泉寺;攀枝花到各烟点;泸州到古蔺分公司、叙永分公司仓库;广元到各烟点;宜宾到各县公司站点仓库。 | 凉山州,攀枝花市,广元市,泸州市、德阳市,宜宾市。 | 凉山州:881500 |
攀枝花市:72800 | |||||||
泸州市:64200 | |||||||
宜宾市:24050 | |||||||
德阳市:2250 | |||||||
广元市:36100 | |||||||
诱虫板 | 2 | 0.3元/张 | 3241000 | 张 | 凉山到各县市分公司库房,县市分公司无库房的送至就近烟叶收购站库房,具体地址以实际通知为准;德阳到德阳市什邡市师古镇大泉坑村大泉寺;攀枝花到各烟点;泸州到古蔺分公司、叙永分公司仓库;广元到各烟点;宜宾到各县公司站点仓库;达州到宣汉峰城镇烟点。 | 凉山州,攀枝花市,广元市,泸州市、德阳市,宜宾市,达州市。 | 凉山州:2842000 |
攀枝花市:36000 | |||||||
泸州市:200000 | |||||||
宜宾市:50000 | |||||||
德阳市:67500 | |||||||
达州市:22500 | |||||||
广元市:23000 |
注:1. 本次数量仅作参考,采购数量为计划安排数量,货物发运和结算数量以招标人出具的正式物资发运通知单数量以及最终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投标人中标后,由投标人与招标人下属市(州)公司签订、履行供货合同。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对应的农药登记证和完整的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所提供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上的生产企业必须一致,所提供的投标产品企业标准上的生产企业必须与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上一致(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除外)。
注:①若因“委托生产、进口产品”等原因导致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企业标准上的生产企业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委托证明材料。
②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及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对应的农药登记证和完整的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③投标产品生产厂家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对应的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登记证和完整的企业标准(无企业标准的须提供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不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此外,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需具有农药经营许可证。
④新农药研制者可以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新农药的登记资料;农药生产企业可以向具有相应生产能力的农药生产企业转让其已取得登记的农药的登记资料(提供转让证明材料)。
一标段投标产品对应的农药登记证上有效成分为“氟节胺”(有且仅有氟节胺),且必须适用于“烟草”,同时防治对象为“抑制腋芽生长”。农药生产企业不得擅自改变经核准的农药的标签内容,不得在农药的标签中标注虚假、误导使用者的内容。农药包装过小,标签不能标注全部内容的,应当同时附具说明书,说明书的内容应当与经核准的标签内容一致。
二标段:无。
五、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1.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处于烟草行业单位投标限制期内的。
2.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被列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显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有行贿行为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工作人员在其他单位工作期间有行贿行为的。
3.投标人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09:30—17:00(节假日除外)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份(招标文件资料费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收原件)。
2、营业执照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注: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四川招投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特别提示:此项目招标公告仅以以上媒介发布的为准,请予谨慎辨别)。
九、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4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至2026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二、开标时间:2026年4月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三、开标地点: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34楼会议室(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烟草总公司四川省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世纪城路936号烟草兴业大厦
联 系 人:龙老师
电 话:028-86162851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0801
联 系 人:曾先生
电 话:028-85246996-804
邮 箱:sichuan@xht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