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栖霞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招标投标工作条例》要求,扎实有效推进政务公开,不断规范招标投标交易行为,着力优化交易流程,全力打造高效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多环节”审查,加大监管过程公开力度。全面依托烟台市电子交易系统监督平台对所有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投标书面报告进行在线监督检查,对已编制发出的招标文件,通过监督平台双随机抽取。通过深入排查、消除、纠正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督促招标人加强交易流程管理,依法履行招标主体责任,有效解决招投标活动中交易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托栖霞市人民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招标投标相关政策和工作动态,有效提升监管过程透明度。
坚持“全流程”接受监督,加大交易信息公开力度。要求依法公开进场项目交易信息,做好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示、预中标公示、合同在线签订、合同订立信息公示、合同履约信息公示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招标类信息发布行为,保证招标人及时、公开、正确地发布招标类信息,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类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和规范,真正实现交易项目公开、公平、公正。
坚持“全过程”阳光交易,加大市场秩序规范力度。公开受理投诉范围、受理投诉方式、办公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机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电子监控系统和现场监督管理,依法对各方主体行为动态监管,有效规范交易秩序和行为,保障不同所有制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切实做到了公开促服务,努力实现“阳光交易”。通过主动上门宣传、专题培训等多种方式,全方位对进行招标投标相关政策进行宣讲与解读,帮助企业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效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推动招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