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示(一)》(以下简称“工作提示”),旨在落实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公平、公正、高效的营商环境。
该工作提示紧密围绕当地实际,结合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创新为引领,明确提出了7项举措,从多个层面推动当地招投标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持续推动远程异地评标,进一步明确远程异地评标项目范围,同时鼓励开展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实现优质资源共享。
二是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不得为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设定限制性门槛,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要求招标人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三是深入推动“一网通投”“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全流程电子化”“评定分离”等改革事项,为招投标活动提供便利。
四是着力降低企业投标负担,重点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良好的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免收取保证金。鼓励以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替代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
五是提升异议回复质效,要求招标人及时就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异议作出实质性回应。
六是加强合同签订信息公示,要求各项目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合同信息。合同公示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人、中标人、合同金额、质量要求、工期、主要项目人员、支付条件等。
七是加强合同履约和管理,号召交易双方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切实履行合同义务,同时要求各行政监督部门加强标后履约监管,严肃查处“三包一挂”、不按时结算工程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和监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该工作提示一经发布就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关注和积极响应,这将为当地的招投标市场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带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见习记者:周安一 通讯员:张兴华 王其林)
来源: 荆州市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