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财政厅对标世界银行新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在与省内各地会商并了解先进地区相关做法的基础上,出台《黑龙江省2024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部署启动今年全省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明确,全省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开展以下5项重点工作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水平。
一是持续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指导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充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制度,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推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调整政府采购合同首付制为按项目执行进度支付的付款方式,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
二是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政府采购效率。通过完善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功能,细化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和中标、成交结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各级财政部门督促指导采购人通过完善内部流程,进一步缩短合同签订期限和采购资金支付周期,保证资金支付效率。
三是规范保证金管理。要求各地依法依规收取、退还政府采购各类保证金,并对信用评价优良的供应商予以激励,营造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探索推行应用预付款保函,实现保函申请、开具、理赔等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
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平台功能。在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线应用全省政府采购监管信息共享模块,强化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及行政执法基础信息管理,为供应商准确“画像”,并加强对供应商查无实据的投诉、因初次违法免予处罚等情况的应用,加强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监管。同时,在政府采购网节能环保专栏公布标准并提供相关链接,提高公众查询相关标准的便利性。
五是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监管。推动政府采购合同信息电子化、数据化,实现政府采购合同执行监管信息闭环管理,实现对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履约及采购资金支付情况的监控和预警,督促采购单位诚信履约。(记者:孙思琪)
来源:龙头新闻·黑龙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