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治理串通投标研究是一项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的课题,本网编辑部非常荣幸的得到了由《治理串通投标研究》作者丁贵桥同志为本网独家撰写的《串通投标案例系列分析》文章,本网从五月五日起在本栏目连载该系列文章以飨关心招投标活动的同行朋友们,为促进健康的招投标活动环境做出有益的贡献。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串通投标案例分析
作者:丁贵桥
电子招投标推行以后,计算机信息安全问题就凸现出来,投标人的信息、投标标书、评标专家名单等信息的保密性尤为重要,电子招投标运行系统必须达到国家要求的安全标准。
案情如下: 四川省SY县吴某某,杨某某,邓某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
一、被告人吴某某、杨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犯罪事实。
2017年至2018年初,被告人杨某某通过在QQ群中发布“找黑客定点拿站拿数据”的广告,认识熟悉渗透技术的被告人吴某某。二人经商议,由杨某某联系有购买意愿的投标公司,并将特定项目名称告知吴某某,之后吴某某通过互联网使用“黑客”技术渗透、攻击进入某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获取特定项目工程的评标专家信息,以每组专家信息5千元至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杨某某,杨某某再以2万元至6万元的价格将该信息卖给有购买意愿的投标公司。二人共发生了20余次交易,吴某某收到杨某某汇款转账23笔,共计获利22.81万元。
二、被告人吴某某、邓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的犯罪事实。
2017年5月,被告人邓某通过在QQ上搜索,与熟悉网站渗透技术的吴某某成为QQ好友,建立了联系。后二人经多次商议,由吴某某向邓某有偿提供特定项目专家信息。2018年3月,吴某某先后通过使用“黑客”技术渗透、攻击进入某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获取特定项目工程的评标专家信息,向邓某提供了某公路扩建工程施工(水城段)监理项目、AS市中心城区供水调度中心及应急水源改建工程生活用房装修工程项目的评标专家信息,共计10条。吴某某共收受邓某给予的报酬2万元。其中某公路扩建工程(水城段)监理项目,系河南SX路桥管理有限公司的地区负责人查某委托邓某负责投标事务,并支付了邓某5万元报酬。
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川0524刑初77号
此案分析说明如下:
a.投标人通过各种途径获取项目评标专家信息,然后打点专家关照其投标企业,这是串通投标的一种通常做法。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及时获得项目评标专家信息,传统的途径是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或交易平台工作人员处探知,此案通过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在互联网使用“黑客”技术渗透、攻击进入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获取特定项目工程的评标专家信息,然后出售给串通投标者。这是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进行串通投标的一种新的犯罪形式。
b.出售专家信息获得非法利益,说明串通投标开始了专业化分工,串通投标各个环节的专业化,对于公共资源交易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c.利用电子互联网技术进行公共资源交易后,防止“黑客”技术渗透,窃取专家资料、篡改其他投标人的核心数据资料、了解其他投标人的核心数据,已经成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管理、治理串通投标的一个重要课题。
——本案例引用于《治理串通投标研究》(湖北人民出版社、天猫网)第三章。
作者简介:
丁贵桥——1956年9月生,湖北省孝感市人,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英山县副县长,湖北省乡镇企业建筑工程公司总经理,湖北省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随州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湖北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主要著作有:《治理串通投标研究》、《创新招投标管理体制》、《企业兴衰纵横谈》(财资中国2020年度好书奖)、《乡镇企业经济学》(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乡镇企业统计》、《贫困地区开发模式探讨》等,在国家、省级报刊发表理论文章数十篇。研究方向: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企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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