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财政厅出台一系列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的规章制度,从建立机制,统一薪酬标准,管理专家库三方面对专家评审过程进行完善。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2017年广西全区财政系统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业务培训班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财政厅陆续出台了《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评审劳务报酬支付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关于明确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经费渠道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旨在进一步把好评审专家入口关、使用关、退出关,规范评审专家的评审行为,确保政府采购评审质量。
按照制度要求,在广西,对于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统一标准,明确特殊情形;规范管理,创新劳务报酬支付主体和方式,明确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实行“谁聘请、谁付费”的原则,由组织采购活动的采购人或集采机构支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向供应商或社会代理机构转嫁;合理确定,明确异地评审标准。以合理的劳务报酬鼓励和吸引更多专业人士申请加入评审专家队伍,更好调动评审专家的积极性。同时,明确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区级以上财政部门建设评审专家库建设标准,解决了长期以来专家库建设没有统一标准,各地评审专家抽取规则不一,系统重复建设等问题;对评审专家的入库条件设置更加客观、合理,并注重评审专家实际操作能力和社会信用的考核,较好的丰富了评审专家库的资源。同时,建立评审专家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之间的互评机制,评审专家的选聘与解聘及抽取与使用更加合理、高效,个人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并强化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根据当前存在评审专家把关不严的问题,如:部分评审专家缺乏职业操守,责任心不强,为了迎合某些采购人,在评标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把关不严,评“感情标”“关系标”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提供不了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甚至影响中标、成交结果,导致项目失败而影响到正常采购活动。为此,广西财政厅强化管理,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中提出的“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建设本地区评审专家库”的要求,广西不断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化系统建设,启动了全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统筹建设工作。从整合自治区及各级财政部门现有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资源入手,促规范、促效率。建立起全区统一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现全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源共享。
为更好地了解各市县对于建设全区政府采购专家库的需求、意见及建议,广西财政厅派出精干人员组成调研小组赴外省及自治区内部分市县开展调研,借鉴外省经验,实地了解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系统的抽取、使用的现状,听取建立省级政府采购专家库的需求、意见及建议,用集体智慧和辛勤付出为科学有效地建立全区统一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据悉,目前,广西财政厅已确定全区符合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用条件的评审专家4000多人,公示无异议,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录入政府采购专家库各市分库。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