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福建省财政厅在省纪委、监察厅的指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扎实推进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建设。2016年全年,福建省财政厅以系统建设为契机,出台了18项改革创新制度,以推动政府采购规范化发展。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了解到,福建省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创新共有四方面主要内容,达到了提高运作效率、降低商品价格、优化商品质量与预防腐败行为的效果。
提高运作效率
一是精简业务环节。新系统将原有公开招标失败两次后才可变更采购方式调整为一次失败后即可变更,节约采购时间25天以上。取消公开招标前专家论证环节,改为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组织专家论证,节约采购时间。
二是创新采购模式。建设政府采购电子商城,面向社会公开遴选质量有保障、实力较强的供应商进驻,提供电脑、复印机等规格统一、价格透明的通用商品,模拟互联网购物的形式,采购单位可实时在线购买,满足日常零星采购需求。
三是探索重点领域简政放权。结合高校教学科研仪器采购需求较大、医院采购时效要求较高的实际,扩大省属高校和省属医院自行采购范围,适当提高自行采购金额标准。同时,制定省属高校、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和进口产品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省属医院更多的采购自主权,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
降低商品价格
一是建立采购预算预警机制。建立集中采购品目商品价格比对库,采购人在线编制商品采购预算时,预算价格如超出同类商品历史成交价格一定幅度时,信息系统将预警提醒,要求调整采购预算或提交证明材料予以说明,审核通过后才能开展后续采购活动,避免出现“高价采购”、“豪华采购”的现象。
二是引入同行和社会监督机制。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建立项目中标成交结果信息查询“一张表”,按照地域、期限、商品类别等条件进行查询检索,接受广大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制定了10大类18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模板,用于集中公开省内各级政府采购结果信息,涵盖采购公告、文件公开、结果公布、监管公示等依法应当公告的全部事项。
三是完善批量集中采购模式。针对空调、计算机、复印机等通用类设备,加强采购同类产品计划编制和归集工作,逐步扩大批量集中采购的商品种类,发挥批量集中采购的规模效应。
优化商品质量
一是建立比质比价制度。由各级财政部门收集、整理本级通用类商品的历史中标或成交价格,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便于采购人编制采购需求时“货比三家”。同时,采购验收过程应当有本单位采购需求部门以外的人员参与,出具的验收书要上传网络进行备案,防止供应商以次充好。
二是规范评审专家管理。加强对专家库的动态管理,重点解决“专家不专”的问题;推行语音自动抽取专家方式,减少人为干扰因素;推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评价机制,设定“好、中、差”评价标准,对差评和好评达到一定次数分别采取暂停或优先抽取的奖惩措施,提高评审工作质量。
三是完善“三位一体”监督检查机制。完善采购人自查、预算主管部门内部控制和财政部门随机抽查的监督检查机制,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示”的监督检查要求,保障政府采购工作质量。
预防腐败行为
一是规范代理机构选择。每年由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组织省直单位代理机构比选入围工作,通过集中评审选择综合实力较强的30-50家代理机构进行推荐,各采购单位自行选取15家以上的代理机构。通过系统随机选择代理机构组织采购活动,特殊情况下指定代理机构的需提供单位的会议纪要说明,减少采购单位权力寻租空间。
二是建立违规情形自动预警机制。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实时监控,建立招标文件编制排他性、歧视性条款的筛查词库和供应商围标、串标情形认定清单,筛查出与量身定做等违规情形相关的77个关键词,通过系统设置进行自动排查预警,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是改进国库支付方式。采购单位依托系统在线采购时,系统将自动生成项目备案号和审批号,国库支付系统据此拨付资金;对于逃避网上采购的,不予支付。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作者:赵颖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