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检查中发现的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线索,将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泰州市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
日前,泰州市政府出台《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主要包括2014年1月1日以后批准实施的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其中,对以下三类项目实行必查制度,即:2016年以来所有政府投资项目;2015年度应当公开招投标未公开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2014年、2015年度有招投标方面投诉的政府投资项目。
整治重点包括:招投标前期手续是否齐全;招标条件设置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招标人是否存在规避招标的行为;中标人是否存在借资质、挂靠、围标、串标等行为;中标人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转包等行为;施工现场项目班子是否与投标文件一致,项目班子成员到位率是否符合规定;订立合同是否规范,合同的实质性条款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是否规范收取及退还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否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问题;项目重大变更是否规范,是否存在低价中标、高价结算问题;其他涉及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目前,专项整治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此项工作将在2017年春节前完成。市住建、交通、水利等涉及整治范围的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正逐一对整治范围内的项目,按照整治重点逐一进行排查,梳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并抓好整改落实。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对照市统一要求,正组织开展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自查自纠工作。
2017年2月至3月为交叉互查阶段。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从市和市(区)相关部门抽调精通招投标业务的专业人员组成交叉互查组,对各市(区)、医药高新区进行推磨式交叉互查。
2017年4月为重点督查阶段。将由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抽调专业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对整治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其中,市本级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各市(区)和医药高新区按照不少于10%的比例进行重点督查。各市(区)、医药高新区对本级政府投资项目重点督查比例不得少于20%。
《方案》要求市及各市(区)、医药高新区专项整治办公室对自查、交叉互查、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并实行全程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做到问题不整改到位坚决不销号。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搞形式走过场、掩盖问题、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严格处罚,并予以追究和公开曝光。特别是在检查中发现的围标串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违规分包、转包等问题线索,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泰州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