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政府采购项目大幅减免保证金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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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4月16日
根据柳州市财政局开展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满意度调研,许多企业反映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收取极大占用企业流动资金的问题,经深入研究,近日,柳州市财政局印发《柳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试行)》(以下简称“通知”),对政府采购项目保证金的收取做了相应减免,并向企业推广提供保函替代保证金的“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切实为企业减轻参与柳州市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进一步优化柳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对于投标保证金,《通知》明确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对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收取保证金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不得超过2%降低到1%。预计今年全市将有超过70%的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免收金额超过3600万元,极大释放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资金占用。
对于履约保证金,《通知》明确对小微企业免收履约保证金,并鼓励采购人减免诚信企业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若确需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的收取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不超过采购合同金额的10%降低到不超过5%。其中,对中型企业收取货物和服务项目的履约保证金数额降低到2%。
同时,积极向企业推广提供保证金电子保函产品的金融平台。企业可在“广西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线上完成电子保函申请、递交、验收和索赔等操作。该平台提供多个金融机构的电子保函产品,打破了传统金融体系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电子保函产品,从而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柳州市财政局